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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明确和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06/1/9 18:08:14
目录/提纲:……
一、常见纠纷类型及成因
(一)因外部承包而引发纠纷
(二)因承包方违约而引发纠纷
(三)因发包方违约而引发纠纷
(四)因征地补偿费问题而引发纠纷
(五)因合同解除后对承包方的补偿问题而引发纠纷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三、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必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四、审判实践中应审查和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三)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二)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否明确、合法
(三)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四)征地补偿问题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对承包方的补偿是否合理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否得到了依法保护
……
论文提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涵义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建立,正确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性。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当明确该类纠纷的类型、成因,明确认识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明确认识纠纷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审判实践中应当审查注意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否明确、合法,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征地补偿问题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对承包方的补偿是否合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否得到了依法保护等问题,处理该类纠纷总的原则应为及时、快捷、稳妥,不能因法院的个案审理造成大范围的波动,从而影响全村或全乡镇的全局工作,对权益方可以采取判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进行赔偿的方式予以变通妥善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承包方的合同称为内部承包合同,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成员作为承包方的合同则称为外部承包合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形成过程中确立下来的,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三次变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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