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四个落实”应知应会汇报提纲
**县
(2018年10月)
一、市(县)委在贯彻落实_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4亿
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9899万减少到2017年的3046万,贫困县由832个减少了153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_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自2013年以来,我县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的贫困人口976户3515人,累计脱贫731户2781人,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底的1.29%降至2017年底的0.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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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现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攻坚时期,到了啃硬骨头的阶段,脱贫攻坚工作形势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也就更严了,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对脱贫攻坚的政策规定掌握不透,工作措施把握不准,监督检查抓不住重点,发现问题的能力仍有差距。二是对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细查不够。随着脱贫攻坚各方监督、排查问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更加隐蔽复杂,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细查还有差距。
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从我县今年1至9月查处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来看,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占比较大。问责处理的22名违规违纪人员中,农村基层干部16人,占比72.7%。
纪检监察部门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工作协作,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主动与职能部门对接,共同探讨、共同研究,加大对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建立协作共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提高监督检查精准性。同时按照《**县纪委监委“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创新监督机制,聚焦“四个落实”,坚持上下联动,县纪委监委各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道)的联动协作,建立“分管领导 +镇(街道)级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的“单元制”监督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以及其他重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挂牌督办,实行分管领导包案管理,紧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督办“6项指标”的落实,每月驻点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导检查,倒查监督履职不到位问题,对镇(街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帮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二是坚持深挖细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整治,严格按照我县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及省纪委“五项工作机制”要求,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杜绝“五级联动平台”零受理、督办件超时等问题,促进“五项工作机制”均衡推进落实,按照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通报的原则,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认真全面进行排查,深挖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同时,不断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纪律审查工作治本功效,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的腐败及作风问题,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扶贫领域干部作风仍然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通过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强占掠夺、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呈现减少趋势,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突出,今年1-9月扶贫领域移交问题线索中,涉及反映“失职失责”的问题线索占总问题线索数的比例较高。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深,对脱贫攻坚的目标、方针、政策理解不透,抓脱贫攻坚工作的思路还不活,导致一些工作浮于表面,没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如:在检查中,发现牛栏江镇大火地村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说清楚县、乡两级对口帮扶人的姓名和所属单位,贫困户对对口帮扶人情况掌握不清的问题。
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是否真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是否已整改落实到位?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针对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农工党中央反馈云南省问题、2017年省、市考核检查发现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发现问题、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市纪委第六检查组对**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存在问题、**县2018年镇街道交叉检查发现问题、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三镇二街道、13个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各挂联单位共发现问题263个,其中242个问题严格按照《关于运用“六步六单”工作法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通知》,进行了验收销号工作。2017年农工党中央反馈云南省9个问题,是2017年7月份反馈,2017年12月全部整改完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12个问题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问题进行了分解,正在整改中,还未验收销号。
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一是危房清零任务繁重。今年,全县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879户,要在10月底前实现全部危房清零,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等压力。二是产业扶贫不够精准。干部群众对发展产业的热情不高、办法不多、信心不足。建档立卡户分散,产业发展难以形成规模化,大部分群众发展产业仍然停留在传统种植养殖业上,缺乏 ……(未完,全文共11631字,当前仅显示27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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