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构建开放融合工作格局
二、聚焦街道社区党组织主责主业
三、健全城市基层组织体系
四、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骨干队伍建设
五、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六、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
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理论研讨会、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8〕34号)部署要求,现将《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省、市委有关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文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对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列出具体清单,明确时限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要结合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半年报制度,及时报送任务责任完成情况。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照芜市发〔2018〕34号确定的部门重点任务分工及本任务责任清单,每年12月底前报送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市委组织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责任清单
一、构建开放融合工作格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原则,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采取集体报到或个人报到的方式,到所在单位联系的社区或工作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每半年参加社区服务一次以上。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
二、聚焦街道社区党组织主责主业
6.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坚持聚精会神抓党建,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大力抓好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7.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以便民利民、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完善“双联系”、“一米阳光”、“开放式场所、集中化办公、零距离服务”、“亲切服务”、“贴近群众六走进”、“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等经验做法,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真诚关心爱护基层优秀党员、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相关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县区委,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8.创新服务路径,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探索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公司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协商,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各方形成城市基层党建合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9.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抓治理,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市基层治理架构,强化党建工作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增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效。上级提供给街道社区的服务资金和项目等,应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
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1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事务性管理工作,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承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民生保障、专业调处、咨询管理等各类社会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11.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对街道规划的参与权、对街道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不得将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作为街道的考核指标,各部门向街道社区下达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须经本级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同意,并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全面取消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考核,其他工作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县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12.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或联系的各单位评先评优、荣誉申报等的评价权,对公共服务单位、物业公司等评价和年检年审的建议权;在“两代表一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等推荐评选中,应征求其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意见。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党工委
13.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制定全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明确社区履行职责主要事项、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不得借“属地管理”“权力下放”等名义,将本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到社区,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社区在发现、劝导、报告和宣传等方面予以协助的工作事项,相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人员、经费以及必要工作条件。应当由街道履行的职责原则上不得要求社区承担,不得将街道本级承担的上级考 ……(未完,全文共6996字,当前仅显示24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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