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环保/城建讲话/规章制度/>>正文

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3/13 21:02:01
目录/提纲:……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二、推荐条件
(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青年先进集体
3、上青年人数应占团队成员人数的50%以上
4、处级及以下单位
(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青年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4、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5、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四、组织领导
……
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团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以来,全省广大青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绿风尚”**青少年生态环保攻坚行动,立足本职岗位,奋力拼搏进取,甘于无私奉献,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贡献青年力量,创造不凡业绩。为展示我省青年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奋力拼搏、勇于攻坚、再立新功,经研究,团省委、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通报表扬一批在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现突出青年先进集体和青年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4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及以下单位。
(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青年先进个人
1.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 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工作投入,创新方式方法、勇挑工作重担,工作实绩突出。
3. 在青年_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投身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突出贡献,成为所在地区、行业、领域青年学习标杆。
4. 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青年先进集体”和“**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青年先进个人”是针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地的推荐工作由各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会同当地团委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和审查上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审核汇总,最后由团省委与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共同审定。
1. 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筛选,突出典型,确保推荐评选质量。
2.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是在推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青年先进集体时,要求突出本单位青年同志占总人数大多数的原则,不低于50%。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各地环境攻坚办要会同当地团委做好推荐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
4. 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命名表彰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需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需征求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意见。
5. 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环境攻坚办要严格按照名额进行推 ……(未完,全文共1948字,当前仅显示12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