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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学习心得体会4篇

发表时间:2021/3/29 20:04:28

《规定》学习心得体会4篇

学好用好《规定》 从严治党拒绝“灰色地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弥补了此前在实践过程中某些工作方面不够规范的缺憾。学好用好《规定》,一方面激发党员干部找到无须扬鞭的内生动力,通过自检自查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也为组织(人事)部门推进贯彻落实政策找准方向,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开展组织处理工作,才能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学好《规定》,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此次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方式、原则、适用对象等,以及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的情形。党员干部通过学好《规定》,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检自查、自励自省,把从严治党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杜绝“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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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后续管理和重新使用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可以说是一部非常实用的“操作指南”。如何让这本“指南”的生命力得以凸显,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委(党组)的贯彻执行尤为重要。
  落实“严”的要求,筑牢刚性“防火墙”。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作为,敷衍塞责、庸懒散拖”“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规定》鲜明体现全面从严治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着眼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中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涉及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四不”干部,依据具体情形,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措施,以制度刚性促使广大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
  注重“度”的把握,力求执行“有温度”。刚性制度的执行与干事活力的激发,是有机统一的。当前,少数有监督管理权力的部门或干部,对组织处理存在“误读”,实际操作存在监督虚化、泛化、简单化等不同情形。这不仅很难起到督促激励的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助长了“多做多错、不干不错”的不良风气。《规定》明确提出,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并对重新调查核实、及时予以纠正等作出界定。这些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精准科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执行《规定》必须要兼顾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在“管”的基础上管好、在“严”的基础上厚爱,把握好执行力度与温度之间的平衡,更好地激发干部队伍的干事活力、担当作为。
  做好“常”的文章,确保监督“韧劲足”。“常为而不置,常行而不休”,提升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质效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规定》的最终目的在于对干部监督进行“长效刺激”,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就要求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能搞“一阵风”或“先紧后松”,要在“常”字上做文章,做好组织处理与日常监督的“结合文章”,以及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衔接文章”,以及组织处理后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的“后半篇文章”。让监督“长牙”、规定“带电”,成为一种氛围、一种习惯,不断增强其刚性与韧劲,保“时效”更要成“常态”,“管一时”更要“利长远”,推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用好组织处理措施须“深”“细”“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次专门就用好组织处理措施从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只有通过深入领会、细致研究、从严落实《规定》,做到“深”“细”“严”,才能切实用好组织处理措施,更好地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保持“深”的思考,深入领会背景意义。组织处理作为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在许多党内法规都对组织处理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关于组织处理工作已经积累一定经验的背景下,印发《规定》恰逢其时。既认识到其作为“第一部”规定组织处理工作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又肯定其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的再构建、 ……(未完,全文共5047字,当前仅显示17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规定》学习心得体会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