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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6/28 17:19:11
目录/提纲:……
一、组织实施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三、检查内容
6、其他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6、其他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四)及时总结上报
……
关于市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这一惠企价格政策,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的通知》(鄂价检[**]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检查采取属地管理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
5、不落实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的行为;
6、其他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二)转供电主体
1、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
2、在转供电环节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3、在转供电环节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或以其他名义加收费用的行为;
4、转供电安装改造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5、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6、其他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由各县级价格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市物价局将赴有关地方进行督查。
(一)强化思想认识。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是政府对全社会作出的重要承诺,也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切实举措。各地务必要高度警醒和重视,立即部署,狠抓落实,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切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二)注重方式方法。各地要依据12358价格监管平台数据梳理本地反映集中的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对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
(三)务求实效。对于企业举报的电网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和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违反电价政策多收费、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切实减轻企业的电价负担,促使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主体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让实体企业有“获得感”。
(四)及时总结上报。请各地于10月23前向市物价局价检分局市场监管科上报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和检查的组织部署及进展 ……(未完,全文共1344字,当前仅显示8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市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