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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展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2/8/4 16:02:13
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特困人员确认程序、特困人员补助资金发放程序、资金监管程序、开展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有冒用特困人员姓名领取的特困救助资金、护理补贴以及其他违法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四、工作要求
……
**县开展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依法履行社会救助监管职责,有效保护国有财产,促进我县社会救助能力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县决定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_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盟检察分院督促我县依法履行社会救助监管职责的要求,我县通过开展此次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全县享受特困政策的人员进行个人信息核对,重新进行认定、公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的行为,保证长期公示、公开透明,对群众有异议的特困对象,要重点核查,通过核对平台对拥有私家车辆人员、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重点核查基本情况,在开展特困对象复核工作中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审核环节,镇村要100%入户调查。民政部门30%入户调查,9月底之前完成100%的入户调查,完成年度认定。对不符合特困救助条件的人员依法取消特困供养待遇,对符合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人员,依法依规健全档案材料。
(三)对检查中发现有冒用特困人员姓名领取的特困救助资金、护理补贴以及其他违法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四)全面纠正救助对象、救助人员与领取救助资金、护理补贴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形,对智障、精神疾病、未成年人等无法办理个人账户的人员要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并在资金发放表中备注说明。在对全县特困救助对象核查中进一步认定分散供养对象行动不便或者不能自行去支取供养金的人员,要明确供养对象监护人或者其本人委托的监护人负责管理,由乡镇及村委会负责监督监管。
(五)健全完善动态检查监督机制,对全县享受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此项工作长期开展,每年排查一次必须100%入户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责任,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使我县特困救助工作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此次开展的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处理到位、卡死责任全面提升我县 ……(未完,全文共1556字,当前仅显示9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开展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