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算清“三项成本”,深刻认识酒驾醉驾危害
(一)算清个人成本
(二)算清家庭成本
(三)算清社会成本
二、警惕“三种倾向”,筑牢遵纪守法思想防线
(一)心存侥幸心理
(二)特权思想作祟
(三)纪法意识淡薄
三、落实“三个从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做到从严律己
(二)做到从严管理
(三)做到从严监督
……
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是通过身边的“活教材”,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引以为鉴、吸取教训,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生活和家庭,珍惜自己的人生,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真正让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2019年省委巡视时就指出,我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多发,对此我们也一直在严查重处,但效果并不理想。今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巡视反馈中再次指出,我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现象十分突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同志专门跟我强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要重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来作专题辅导时也指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不应该发生,一个地方的作风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令行禁止,令行禁止就是指闻令而动、闻禁而止,喝酒不开车应该只是大家自律中的一件小事;这些问题不必要发生,酒驾醉驾基本上收益为零,代价是巨大的;这些问题可预防发生,出去吃饭可以不开车,即使开了车也可以请代驾,有些人舍得花几百上千元吃顿饭喝顿酒,却舍不得花几十块钱叫代驾、打出租车。我市党员干部酒驾问题越来越严重,究竟是各级组织不愿管、不会管、管不好,还是党员干部不听管、不服管、管不住,在座各位大多都是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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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车,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会大幅降低,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轻者皮肉之苦,重者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如果因酒驾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承担相关赔偿,赔偿金额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大家应该知道,酒后驾驶出现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商业保险都是拒赔的,这笔巨额费用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遇上这种情况,不是妻离子散也是倾家荡产。而且,个人一旦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将会影响子女报考
公务员、
入党、报考军警校的政审。酒驾特别是醉驾伤害巨大,会让整个家庭、家族跟着受牵连,让自己的人生轨迹、事业家庭由此发生“断崖式”变化。
(三)算清社会成本。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对个人、对家庭有巨大影响,对其所在组织、所在单位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在群众看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的作风好坏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分量,关系着人心向背。酒驾醉驾,不仅是置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不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严重危害,给身边的人带来了不良示范,也给社会平安稳定埋下了安全隐患。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折射出的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作风,且在违纪违法行为背后,往往还隐藏着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宴席、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以及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和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
二、警惕“三种倾向”,筑牢遵纪守法思想防线
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不少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心理、特权思想作祟、纪法意识淡薄,把饮酒驾驶当成一件小事,在酒桌文化、人情世故面前把持不住,在“八小时外”降低自我约束标准,最终头脑失控、行为失范、底线失守,导致酒驾醉驾问题屡禁不止。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警惕这样几种错误倾向。
(一)心存侥幸心理。剖析酒驾醉驾问题,大部分都是因为心存侥幸。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看的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是自我感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间即为酒驾;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即为醉驾。不论喝多喝少,喝酒后隔了多长时间,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是酒驾醉驾。有的认为深夜时段、农村路段不会有交警检查,从而放松思想防线;有的认为自己运气好,交警不会查到自己。有的不汲取教训,以身试法,一错再错,二次酒驾。酒驾只要被查处,违法行为就会被公安机关终生记录在案,此后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酒驾均属“二次酒驾”,一旦被查到,就要接受从重或者加重党纪政务处分。有的被查获酒驾醉驾问题后,企图隐瞒身份、钻“信息壁垒”的空子来逃避党纪政务处分。去年,**市纪委监委制定实施了****。公安机关在查获酒驾醉驾人员后,通过将相关信息同步至公安大数据库比对,并及时移送,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无处遁形。哪怕是在**市外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哪怕当时执法人员不知道真实身份,也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法躲避应有的党纪政务处分。
(二)特权思想作祟。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甘于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总想在人人平等的纪法面前展现自己的“神通广大”,认为不会出事,出了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如**省**市**名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醉驾“顶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纪法意识淡薄。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有的是明知故犯,心存侥幸,知纪破纪、知法犯法;但也有不少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不学习、不了解,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如“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车不属于酒驾”“搭乘酒驾车辆不用担责”“酒后挪车没事”“深夜酒驾不会有危害”等等,这些错误认识都暴露出纪法知识的缺失。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和“能够摆平”的特权心理,无论是在“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严以修身、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做到少端酒杯多挣口碑,少些酒气多些正气,少说醉话多办实事,自觉成为酒驾“绝缘体”。
三、落实“三个从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_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三个从严”。
(一)做到从严律己。要带头强学习,清楚地知道纪律法规红线,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知识,在思想 ……(未完,全文共4759字,当前仅显示25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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