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结工作成效,充分认识提升出庭应诉质效的重要意义
(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责任落实更加明确
(二)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法治形象显著改善
(三)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保障
二、剖析问题短板,增强提升出庭应诉质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存在差异
(二)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庭审效果不够理想
(三)协调联动不够顺畅,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四)考核监督不够严格,问责机制落实不力
三、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出庭应诉质效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出庭应诉工作重视程度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二是树立正确导向
(二)提升应诉能力,确保出庭应诉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针对性培训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辅助机制
(三)加强协调联动,构建高效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建立诉前沟通协调机制
(四)严格考核监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细化考核指标
二是强化问责机制
四、加强组织保障,为提升出庭应诉质效提供坚实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在全市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
总结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区(县)政府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市直各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刚才,*区司法局、*局作了
汇报发言,对各自辖区和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可行,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将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下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工作成效,充分认识提升出庭应诉质效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责任落实更加明确
自2020年起,我市相继出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9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剖析问题短板,增强提升出庭应诉质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存在差异
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观念,认为出庭应诉只是走形式,对案件处理结果影响不大。在2024年上半年的案件统计中,仍有个单位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工作繁忙”“不熟悉业务”等理由未出庭应诉,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无法及时回应当事人关切,引发群众不满。例如,在局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负责人未出庭应诉,原告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多次质疑行政机关的处理公正性,虽然最终法院作出了合理判决,但该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此外,部分单位存在“替庭”现象,安排一般工作人员代替负责人出庭,无法有效解决案件争议焦点,影响了出庭应诉的实际效果。
(二)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庭审效果不够理想
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虽然出庭应诉,但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应诉技巧,在庭审过程中存在表述不规范、证据准备不充分、辩论逻辑混乱等问题。在对2023年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分析中发现,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不足导致败诉的案件占败诉案件总数的28%。例如,在*区一起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中,某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对原告提出的质疑无法准确回应,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最终导致案件败诉。同时,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后,未能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同类问题未采取有效
整改措施,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增加了行政诉讼风险。
(三)协调联动不够顺畅,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及司法行政部门、法院以及各行政机关等多个主体,需要加强协调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协作不紧密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行政部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监督指导不够精准,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指导和建议。例如,在一些复杂疑难案件中,法院希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调解,但由于信息传递不畅,行政机关未能及时安排负责人出庭,错失了调解时机,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和成本。
(四)考核监督不够严格,问责机制落实不力
虽然我市已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但在考核过程中存在标准不够细化、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部分单位对考核结果重视程度不够,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的问责措施。在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对3个出庭应诉率未达标的单位仅进行了通报批评,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导致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力度。
三、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出庭应诉质效实现新突破
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出庭应诉工作重视程度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联合宣传部门、党校等单位,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治讲座、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和法律规定,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4年下半年,计划开展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培训3-5期,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二是树立正确导向。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出庭应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出庭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动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良好局面。
(二)提升应诉能力,确保出庭应诉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针对性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要联合法院、律师协会等单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围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庭审程序、证据规则、辩论技巧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和模拟庭审演练。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设计差异化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对涉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重点加强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的培训;对新任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出庭应诉“入门”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工作要求。二是建立法律顾问辅助机制。各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在案件应诉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案件分析、证据收集、文书起草等 ……(未完,全文共4810字,当前仅显示25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在全市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