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宜居社区活动的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创建宜居社区是构建和谐城区的重要切入点和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构建“宜居新华”的目标,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创建宜居社区活动。现就创建宜居社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宜居社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居民民主自治为基础,以促进人际关系、人与环境、人与社会的和谐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社区管理、服务难点问题的解决为抓手,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程度较高、社区秩序稳定、社区保障充分、社区生活环境舒适、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人际关系和睦、社区群众放心满意的现代新型宜居社区,实现居民道德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让社区居民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拥有更佳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舒适、安逸感。
按照巩固、提高、辐射、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2006年有30%左右的社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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