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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系列规范集(书册)

发表时间:2005/4/8 21:10:30
目录/提纲:……
一、书面请示
二、上级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审批
三、组织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四、上级党(工)委对新设置基层党组织组成人员进行审批
一、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二)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的请示
(三)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改选的筹备事项
二、召开会议进行换届改选
(一)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二)分组讨论、酝酿
(三)进行大会选举
三、改选后的工作
(二)讨论确定委员会委员分工
(三)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研究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实行差额选举
(二)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三)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四)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也应按期改选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程序
(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其程序一般是:
(二)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
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增补委员的程序
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书记、副书记的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通知……

  目录
  ◆前言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规范
  ◆县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增补委员的程序规范
  ◆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县直机关转接党组织关系工作规范
  ◆前言
  为扎实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县直“四型”机关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争创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的建设实际,对有关党务工作进行了规范,以指导工作,规范行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希望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注意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逐步改进和完善,切实推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年。机关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党员不足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年。机关正式党员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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