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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信用社五级分类法审视现有贷款合同

发表时间:2006/7/15 20:32:46


  以“贷款五级分类法”审视贷款合同
  以“贷款五级分类法”审视农村信用社现有贷款合同
  为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我省信用社已于2005年导入贷款风险分类理念,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逐步替代沿用多年的以“一逾双呆”为基础模型的四级分类法。
  五级分类是建立在动态监测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和担保因素的综合分析和连续监测,判断贷款的风险程度和实际价值。其实质就是对贷款动态综合的一种监管方式,要求信用社不仅在实质上严格遵守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在形式上同样适应五级分类的核心主导思想。实质,指经办人员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操作规程;形式,指在进入业务程序之前,信用社初步拟定的监控方案。实务中,信用社应以形式上的条款确保经办人员对五级分类法实质内容的准确把握及认真贯彻执行。
  贷款合同作为信用社已确认借款人的借款资格后,与客户签订的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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