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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06/8/19 13:23:08
目录/提纲:……
(一)_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_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一般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必须经过_校、行政院校或者其他培训机构三个月以上的培训
(四)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五)提任苏木乡镇_委成员职务的,必须要有二年以上_龄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
(一)组织部门根据班子建设的实际或班子缺额情况,提出调整、补配意见
(二)_组或部门_委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班子缺额情况提出补配建议
(三)旗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调整和补配
(一)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全体人员
(二)下属单位负责人
(二)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
(三)由考察组汇总推荐情况
(四)向旗委汇报推荐情况
(三)旗委组织部召开部办会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任用意见
(四)书记办公会酝酿或分别交换意见
(五)由旗委组织部负责向旗委提交干部任用议题
(一)根据酝酿情况,组织部部办会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任免意见
(二)旗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三)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四)进行任前谈话
(五)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一)_政领导干部_内职务的任免,由旗委组织部直接发文
(二)旗……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的_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_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全旗各级_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规定,各级_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选拔任用_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_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_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选拔任用_政领导干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_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团结务实、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旗直_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苏木乡镇场科级领导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
  第五条_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_思想和_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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