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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发表时间:2006/10/28 12:28:02


  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八荣八耻”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指明了方向,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的谈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实际行动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刻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知荣辱,是人性的标志,是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准。只有知荣辱,才能明是非、辨美丑。一旦荣辱不分,势必会混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可见,是否知荣辱,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格能否确立,而且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兴衰。因此,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既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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