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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某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06/12/31 14:12:14


  (2006年11月24日中国共产党某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某市委四届九次全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构建和谐某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全面部署,标志着和谐社会建设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某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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