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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探讨

发表时间:2007/7/19 20:23:38
目录/提纲:……
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的实践探索和问题剖析
一是个人的提名权,二是组织的提名权,三是群众的提名权
一是个人因素的影响
二是庸俗关系的影响
三是本位主义的影响
一是职能分工的局限性
二是角色作用的局限性
三是熟识程度的局限性
四是好人主义的影响
五是局部失真的影响
二、规范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在个人推荐提名、组织推荐提名、民主推荐提名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具体性规范
……

  提名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对于选好人用好人至关重要。对此,我们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探索思考。
  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的实践探索和问题剖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做好这项 工作,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如何尊重民意的问题,解决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也可以有效地遏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势头的蔓延。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上,《干部任用条例》第三章的第十条至第十九条做了宏观的规定,概括起来就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也就是说,有三个方面具有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提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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