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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14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二)

发表时间:2007/7/19 20:25:32
目录/提纲:……
一、临床科室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三、药房查对制度
四、输血科查对制度
五、检验科查对制度
六、放射(ct)科查对制度
七、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九、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查对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

  医疗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好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
  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
  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
  三、药房查对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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