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乡镇社区/党委/党务讲话/创建活动/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市“五好”乡镇党委评选挂牌活动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08/4/12 11:33:15


  市“五好”乡镇党委评选挂牌活动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巩固和扩大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昌吉市2003-2005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把我市建成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结合《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五好”乡镇党委的考核评估实行打分挂星制。乡镇党委每个好占10分,考核评估结果在8分以上(包括8分)的挂星,低于8分的不挂星。“五好”村党组织比例少于70%的不得参加“五好”乡镇党委的评估。
  第二章乡镇党委“五好”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三条:领导班子好(10分)
  1、乡镇党政班子能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及各项政策,政治上坚强。(1分)
  2、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协调能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有较强的执政能力和管党意识。(1.5分)
  3、乡镇党委书记党性强,作风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4295字,当前仅显示21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五好”乡镇党委评选挂牌活动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