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重要接待活动,促进我局与上级和兄弟单位友好交流,树立财税、国资良好形象,根据局领导指示,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要接待范围
1、省厅、省局、省国资委副厅及以上领导到我局
调研、考察和指导工作的接待活动;
2、本省及外省市兄弟单位处级和处级以上领导到我局参观、考察和交流的接待活动;
3、上级指定由我局接待的其他接待活动;
4、局主要领导要求接待的接待活动。
二、重要接待原则
1、遵循对等原则。根据来访主宾确定接待领导,根据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865字,当前仅显示11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重要接待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