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人大/人大讲话/执法/法律/政法武装/政治法律/党团知识/知识竞赛/>>正文

人大常委会不宜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发表时间:2009/1/9 16:25:51


  
  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命,是组织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任免权,对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一是使国家机关的权力合法化,并使权力获得法律的保障;二是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保证他们不至于官僚化和腐败的最有效的手段;三是有利于增强广大国家公职人员的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真正树立起按人民意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267字,当前仅显示8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大常委会不宜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