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各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平安汕头建设,切实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汕市办〔2007〕21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各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立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是指在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协作联动,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建立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利于加强党委、政府对基层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利于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在维护_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应对维稳创安工作新问题新情况,深化平安汕头建设的有力举措。
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街道综治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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