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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法院司法实践导师座谈话上的发言

发表时间:2012/3/16 18:34:29
目录/提纲:……
一、要会说“老百姓的话”
一是换位思考,就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用他的思维来考虑问题,想他要什么
二、要树立“老百姓进机关无小事”的原则,要服务好、接待好老百姓的来访
三、要用“五心”来做好群众工作
五、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一是要坚持学习
二是要深入群众
三是要注重工作总结
……

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法院司法实践导师座谈话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
今天,**人民法院为加快推进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完成从“学生”到“法律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转换,在这里召开司法实践导师座谈会,非常有意义。应该说,“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虽然在国家权力机制的架构上分处不同体系,在国家机器的运行上分担不同职责,但两者还是存在许多共通之处,比如当社会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两者都有定纷止争的功能,两者的社会学意义都在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支撑,两者又都是“公平正义”法义的忠实践行者……我想正是基于这些共通之处,让我有幸被虎丘人民法院聘请为此次司法实践活动的导师,既深感荣幸,又说来惭愧,论法律功底、法理水平,我应该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学员多多学习。因此说,此次活动应该是一次机会难得的互动学习的机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来达到共同进步。
我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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