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果园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的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宁城县甸子镇二道营子村委会
法人代表:谢永龙 职务: 村主任
答辩人:二道营子村第七村民组
代表人:李凤阁 职务:小组组长
现就原告诉讼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原告称《关于二道营子村七组果园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处理办法》并非是原告的真实意愿,显矢公正纯属无理取闹。
1991年3月18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255字,当前仅显示7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关于果园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的民事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