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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机关“四治”四项制度体系

发表时间:2012/12/26 14:49:28
目录/提纲:……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五)具有胜任拟任职务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三)主要缺点和不足(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一)公示对象:拟提拔的科级干部
(三)公示范围、形式和期限:科级干部公示在人大机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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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机关“四治”四项制度体系

人大机关党支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打造规范、活力、精致、和谐人大,实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区人大及常委会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人大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大机关科级职务的选拔任用。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条件 第四条 科级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三)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四)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五)具有胜任拟任职务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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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第五章 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报人大党组批准。第六章 公示 第十六条实行科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拟提拔的科级干部。(二)公示内容: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工作简历、拟提拔任用的职务等。(三)公示范围、形式和期限:科级干部公示在人大机关进行。公示可采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和下发公示通知等形式。公示期限为七天,从公开告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任职 第十七条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同拟任干部谈话,并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备案后,公布任命结果,兑现工资待遇。 第八章 辞职、降职、免职 第十八条实行科级干部辞职制度。辞职主要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自愿辞职,是指科级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党支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引咎辞职,是指科级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责令辞职,是指党支部根据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科级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科级干部辞职,应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备案。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九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自行决定保留职级待遇; (二)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支委会集体讨论;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支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者交流干部的决定; (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七)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_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人大机关党支部重点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廉政建设,优化经济环境,推动人大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保护和培养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推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交流工作规定》等法规条例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岗位人员是指人大机关从事资金财务、后勤管理等直接涉及服务对象利益的科级以下(含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第三条 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办事公开和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管理;第四条 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精通本岗位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第五条、党支部应结合人员思想、岗位设置和工作实际等情况,适时组织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筑牢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第六条、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应向主管领导述职述廉一次,每两年应向主要领导述职述廉一次,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第七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各重要岗位要及时将办事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人大机关党支部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推动街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规范执行程序,强化执行责任,现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制定岗位责任制度;第二条 岗位责任制是 ……(未完,全文共4380字,当前仅显示22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大机关“四治”四项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