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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3/1/5 17:08:49
目录/提纲:……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明确班子分工,确保权力公开透明
3、严格落实组织自查,坚决落实制度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整改情况
一是抓学习教育
二是抓制度落实
三是抓自查工作
……
区委统战部“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区纪委通知及《沈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重点对我部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质采购和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文件精神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习上级有关“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沈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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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这样的运行机制充分地调动了副职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严格落实组织自查,坚决落实制度要求。我部把推进“四不直接分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率先垂范,通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及时公开相关制度,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开展“四不直接分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5月31日,我部纪检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对我部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质采购和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均符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质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沈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实行)》规定和其它相关关法律法规。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自查方面,我部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了有关制度规定,无违反规定行为发生。我们虽然在廉洁自律自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对“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认识的深度还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参差不齐。二是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党员干部对该活动劲头不足,还存在对廉洁自律自查工作安排时间少,投入精力不够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要继续按照“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我部此项工作。
一是抓学习教育。利用部务会、支委会等时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期,开展党员专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部里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集体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抓制度落实。严格坚持“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等相关规定,明确程序,规范行为。进一步完善“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 ……(未完,全文共1903字,当前仅显示12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委统战部“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