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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设立纪检监察办案“谈话角”工作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3/1/6 14:48:22
目录/提纲:……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据制度,严格审批
(二)提前准备,防范未然
(三)事前教育,提前预防
(四)严守程序,确保顺利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
二是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是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加大对办案“谈话角”的宣传力度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
三是适时改善硬件设施
……
沈河区城管局设立纪检监察办案
“谈话角”工作情况汇报
区纪委:
按照区纪委建立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设立纪检办案“谈话角”的要求,现将我局使用“谈话角”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据制度,严格审批。
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我局设立了纪检办案“谈话角”,并制定了《沈河区城管局办案“谈话角”制度》和《沈河区城管局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局主要领导同意,才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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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角”后,要听从办案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言行后,由两人以上陪同被谈话对象共同进入办案“谈话角”进行谈话。
(四)严守程序,确保顺利。
按照办案人员、被谈话调查对象、查办案件主办人的顺序进入办案人员办公室后,由办案人员告诉被谈话调查对象坐在办公室内挂有“纪检监察办案谈话角”下面的座椅上,然后办案人员坐在对面的桌椅上对被谈话调查对象进行谈话核实了解有关情况结束后,再从座椅上站起来,由办案人员陪同,离开办案人员办公室。截止目前为止,我局“纪检监察办案谈话角”使用1人次。
二、 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被谈话调查对象进入办案人员办公室后,被办案人员指定要求坐“纪检监察办案谈话角”下面的座椅上从心理感觉不舒服,认为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谈话核实了解情况没有必要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下进行。
二是制度还不够完善。虽然我们制定了《沈河区城管局办案“谈话角”制度》,但因“谈话角”使用率比较少,目前还没有制定出在“办案谈话角”内办案时,发生各种意想不到事情的应急预案,使办案过程潜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在与被谈话调查对象核实了解有关情况时,无论是哪一方如出现违反规定的事件发生,不能够用音像资料真实记录下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加大对办案“谈话角”的宣传力度。通过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大家深刻认识,设立和使用纪检监察办案“谈话角”是确保纪检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使大家从心理上克服对使用办案“谈话角”没有必要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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