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强化风尚文明引领,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形成共建共享良好格局
三、拓展基层文明建设阵地,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品牌
四、健网络强阵地优环境,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绍市文明委〔2013〕3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绍兴高新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文明委:
现将《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20日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3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2013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两富”战略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根据《浙江省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纲要》和市委《关于推进“风尚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提供强大的道德力量和精神支撑。
一、强化风尚文明引领,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_、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加强风尚文明建设,大力推进“诚实守信”、“好学上进”、“崇德向善”、“健康爱美”、“开放包容”社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成全社会“学习道德模范、争做身边好人”良好氛围;完善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办法,提高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社会礼遇;在市区各高校、中小学中举办“道德模范进高校”、“道德模范进学校”活动。积极推荐优秀道德模范人物参加浙江省第三届道德模范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中国好人榜”推荐活动,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实施单位: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委,各级文明单位
4.强化文明舆论引导。根据市委《关于推进“风尚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制订精神文明创建新闻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开辟新闻专题专栏,形成常态化宣传的机制。继续办好“风尚绍兴”栏目,持续宣传身边好人和各类道德典型,大力营造向善向上向美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新闻媒体的y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市文明办、绍兴日报社、绍兴广电总台
5.加大网络文明传播。加强绍兴市网上爱心博物馆和绍兴文明网(中国文明网联盟绍兴站)建设,做好改版提升工作,办好品牌栏目,办出绍兴特色,继续保持绍兴文明网在中国文明网联盟考核的优异成绩;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利用微博客、论坛、手机短信、手机报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传播活动,壮大网络传播正能量;持续开展优秀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利用手机终端、手机报等现代传媒技术,持续推进手机媒体“修身律己做文明人”文明短信传递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实施单位:绍兴日报社、绍兴广电总台,中国移动绍兴分公司、中国电信绍兴分公司、中国联通绍兴分公司,各级文明单位
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形成共建共享良好格局
2013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承先启后的关键之年,重点要围绕全国和全省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各项标准,践行“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抓机制,抓项目,抓督查,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真正实现“让城市更具魅力,让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
1.健全创建工作机制。一是推动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完善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农贸市场、小区物业等管理机制,建立市容环境督查督导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设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强化优质服务。二是建立创建工作考核体系,完善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和创建工作重点项目测评体系,健全对绍兴高新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的检查制度,同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向各县(市、区)辐射,形成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格局。三是推进创建督查机制,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市领导联系街镇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推动人大政协督查、市民巡查、新闻媒体督查等多层次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网格化创建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实施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相关责任部门(单位)
2.抓实创建重点项目。在巩固提升上一批创建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梳理推出新一批创建重点项目,研究制订创建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激励办法。整合部门资源,推出一批道路整修、小区改造、广场绿化、河道清理等硬件建设重点项目,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部门协同优势,推出一批城市管理重点项目,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整体提升群众参与创建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实施单位:创建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单位)
3.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的文件精神,拟订实施意见,在全市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
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建立公益广告发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益广告统筹协调,制定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发布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设计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加大对媒体媒介刊播发布公益广告的指导和考评力度,建立公益广告工作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媒介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发布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实施单位: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委
4.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长效。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活动领导_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全市志愿服务注册和工作信息平台,形成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 ……(未完,全文共7305字,当前仅显示25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3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