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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方案

发表时间:2013/4/8 15:42:14
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三、任务措施
(一)建立档案资料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三)开展监督抽检
1、抽检内容
2、抽样实施
3、承检单位
4、经费安排
5、查处要求
(二)项的规定全部进行查处,同一餐饮服务单位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应从重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专项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长效机制建立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四)重视资料收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一、组织实施情况(包括采样分布、抽检品种及项目、抽检频次及数量等)
二、抽检结果分析(包括总体分析、分品种具体分析和不合格品种的原因分析)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监督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意见和建议
……
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餐剑一号”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滥用含铝膨松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剑一号”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3〕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2013年一季度全市统一组织开展“餐剑一号”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滥用含铝膨松剂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在自制面制食品含铝膨松剂的使用,健全实施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以自制油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4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抽样人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抽取样品(样品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编号),分别于2013年1月25日、2月28日前完成抽样工作,连同《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一并送达至省检验机构。
3.承检单位。检测任务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联系人:陈青俊,联系电话:0571-87830982;1358802879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头巷128号。
4.经费安排。项目经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落实,抽检样品均以现金成本价的形式获得。采样费用由检验机构承担,各地采样时尽量开具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小额费用需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样品购买支付凭证》(附件6)直接到检验机构报销。
5.查处要求。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全部进行查处,同一餐饮服务单位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应从重处罚。对监督抽检过程中涉及检验报告、复检、不合格产品查处等工作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流程》的规定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专项工作。此次专项是2013年“餐剑”系列行动之一,也是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一项具体措施。由于专项行动中涉及的监督抽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工作,认真制定行动计划,把握好时间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做到有机结合,确保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长效机制建立。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本次专项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更要注重长效监管,要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大力研究推广无铝膨松剂或其他好的经验方法,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整治氛围。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滥用含铝膨松剂专项行动是一项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各地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地沟通与联系,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消费信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重视资料收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地在整治中要重视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做好整治过程中执法文书、媒体宣传、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等的收集,并及时归纳汇总,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编写信息上报市局。
请各地分别于3月6日、4月3日前上报本次监督抽检总结报告及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格式见附件7),4月19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8)。联系人:餐饮处邹忠明,电话:0573-82092890,传真:0573-82062151,邮箱:aj*1111@163.com。

附件:1.2013年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含铝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2.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含铝专项监督抽检样品编号规则
3.样品信息登记表
4.检验结果汇总表
5.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6.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样品购买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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