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3年清理行_力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软环境办决定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对我区行_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行政职权底数,为行_力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数据,确保行_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2.工作原则。一是职权法定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清理行_力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部门“三定方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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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其执行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对照部门“三定”方案,确定行政执法的依据。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各部门、各单位要区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分别制定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依规确定执法权限,通过清理规范,达到权力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相对人最方便的目的。
4.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执法工作中涉及到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编号重新梳理、确定并上报。
四、清理步骤
此次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4月1日-4月5日)。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软环境办研究、制订《关于清理行_力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部署清理和规范工作。
2.自查自清阶段(4月6日-4月19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本单位所有行政执法项目进行逐项清理。完成清理工作后,按要求填写《行政职权表》,并于4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一同上报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软环境办(区委1327室),电子表格可通过邮箱下载和上报,纸质材料须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同时,上报《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
3.审核完善阶段(4月20日-5月3日)。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软环境办会同区法制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主体性质、法律依据、办理地点、联系电话、法定期限、承诺时限、工作流程等项内容逐项审核确认。
4.公示公开阶段(5月4日-5月31日)。清权确权结束后,编制《2013年沈河区行政职权目录》,同时将各单位行_力的各项信息要素、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沈河区行_力网上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自公布之日起,各单位行政执法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准随意变更,如果涉及执法项目和内容调整,必须及时到区法制办审批,同时将材料报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软环境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清理行政执法权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主管领导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确定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清理和联系工作,确保按 ……(未完,全文共1970字,当前仅显示12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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