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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全省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13/5/5 23:52:43
目录/提纲:……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会议精神
二、进一步提高对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认识
三、进一步明确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三)要科学划分督学责任区
(四)要大力加强督导制度建设
(五)要为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
在2013年全省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广州召开全省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研究部署全省督学责任区工作。刚才,广州市、深圳罗湖区、广州天河区、珠村小学以及督学责任区督学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会议精神
今年10月11日,国务院召开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九届国家督学参加了会议。会上聘任了第九届国家督学171人(其中我省5人)。
刘延东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构建和完善教育督导体系。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积极构建督政、督学、教育监测相结合的中国特色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督导工作迈上新台阶。二要强化教育督导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和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是推进教育行政_改革的重要举措,强化了教育督导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并通过跨部门的合作,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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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划分为若干督学区域,并对每个区域委派若干名督学,负责区域内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工作。责任区督学通过对区域内学校的不定期的检查、督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强化教育监督的需要,是教育督导工作_机制的创新,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的制度保障,是督导工作向基层拓展、向学校延伸的新举措。
第一,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推动全省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分三步走,普及了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实现了从人口大省向教育大省的跨越,比较彻底地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教育发展已从以规模发展为主转向以内涵发展为主。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已从“有学上”转向了“上好学”,开始追求更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的教育部门包括督导部门的同志和学校就必须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上来。未来五至十年,我省要以“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抓手,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科学发展。“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核心就是要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方式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督导工作要自觉的适应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与指导。在督导验收中,要“以质论强”“以质评先”“以质比高”。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和改进督学工作,是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需要。
第二,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扭转当前中小学“应试教育”现象的迫切需要。客观地讲,当前我省中小学应试教育现象还相当突出。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要求,严格执行标准的校内作息时间,不加班加点、不成建制补课、不搞题海战术等,这些最基本的办学行为规范,也是最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在很多学校得不到落实。这种局面之所以会发展到今天,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最终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层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放弃了作为教育管理工作者或者专业人员应有的专业态度、科学立场乃至独立人格,没有很好地履行应有的教育管理职责,放任这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导致教育部、省教育厅几次发出的禁令都落不到实处。作为教育督导部门来讲,在督学领域的工作相对薄弱,在监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硬。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目的就是要改变这种格局,对中小学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常态化、全覆盖的监控,力求遏制当前中小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现象进一步加剧。
第三,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完善督学制度的必要措施。教育督学制度是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我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和《教育督导条例》第六条都明确:国家实行教育督学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督导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坚持了“督政为主、督学为本”的指导思想,在督政方面发挥了独特有力的作用,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但是,随着政府依法落实教育职责、教育保障水平逐步提升之后,督导工作必须回到督学这个本质要求上来。
今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督导责任区制度是国家教育督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制度。《教育督导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如何建立、实施督导责任区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5月份,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省高度重视督学责任区建设,切实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领导,为责任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去年11月,教育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部署,这次会议对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四,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我省先行先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的重要内容。开展教育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得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抓手,我省是全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试点省,有15个项目列为国家教育_改革试点项目,125个项目列为省级教育_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最近,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 ……(未完,全文共6937字,当前仅显示24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2013年全省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