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工作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一)规范传染源管理措施
(二)建立全市消除疟疾工作进展通报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四、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一)疟原虫镜检和质量控制
(二)主动病例侦查
(三)哨点监测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疟防意识
六、有序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七、加强检查督导,促进消除疟疾工作
2、2013年连云港市发热病人血检分配表
2、出国人员返回后立即上门走访,了解在国外有关患病情况,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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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消除疟疾工作方案
2013年,市要继续围绕《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和《连云港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结合实施中央
财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疟疾防治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完善监测网络,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开展健康教育和科学研究,研究和解决消除疟疾所需的策略和关键技术问题;有序开展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行动方案》阶段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工作提供保障
根据《行动方案》确定的阶段目标:到2014年底,所有三类县(灌南县、连云区、开发区)和二类县(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新浦区、海州区)达到消除疟疾标准。为此,2013年全市选择1~2县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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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省血寄防所。省血寄防所负责定期对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进行镜检和基因检测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
3、发现病例后7天内完成疫点调查和处置
病例居住地县(区)疾控中心应在病例网络直报后7天内组织完成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的调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并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疫点处置,在7天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市级疾控中心需加强对疫点调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省血寄防所将参与所有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国内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核实和疫点调查。
疫点调查时,对本地感染或国内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_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与其同行回国人员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近3年内无媒介调查资料的县(区),如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传播季节,疫点调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内容。
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等内容。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应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按规定上报,同时向周围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对在流行季节(5-10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要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滞留喷洒,杀虫剂由省血寄防所统一采购和分发。
(二)建立全市消除疟疾工作进展通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疟疾
疫情动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省将继续开展每周疟疾疫情通报,县(区)疾控中心需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省血寄防所,由省血寄防所及时完成疟疾疫情周报。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各地落实消除疟疾工作各项关键措施,省卫生厅疾控处从2013年1月起,对全省消除疟疾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按月通报。我市自2013年起,也将对全市消除疟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请各地对照省、市通报,认真查找并改进消除疟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一)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1、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配备相对稳定的并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市、县(区)疾控中心要配备能正常开展镜检工作的疟疾中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辖区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进行督导和质量控制。
2、为按期达到《行动方案》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今年将继续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分批组织对全市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的相关医疗、检验、防保专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疟疾病例的发现能力,村医走访本村出国劳务人员(出国劳务人员调查登记表,见附表1),并及时逐级上报,本项工作纳入市对县(区)督导、考核内容。
我市今年将继续选派寄防人员参加省血寄防技能竞赛,成绩优秀的选手有望获得参加全国竞赛的资格。
(二)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1、省将组建省级重症恶性疟救治专家组,在各市确定重症恶性疟救治定点医院,并进一步加强重症恶性疟救治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市、县(区)疾控中心需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识别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重症恶性疟病例死亡。
2、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市、县(区)疾控中心应按《行动方案》要求储备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的保存和使用管理。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全市继续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实施免费抗疟治疗,并按要求实行全程督导用药。
3、在疟疾传播休 ……(未完,全文共5588字,当前仅显示19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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