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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电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发表时间:2013/5/12 11:46:16
目录/提纲:……
(一)研究决定涉及本单位协同监督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计划
(二)讨论半年度和年度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部署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
(四)研究有关监督工作的整改意见
(五)研究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部门提出的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六)讨论成员部门年度监督工作报告,对成员部门的工作做出评价
(七)研究协同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
……
市供电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职责和程序,推进公司协同监督机制建设,依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及《苏州供电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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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做出评价;
(七)研究协同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

第三章 会议程序
第四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全部参加。
第五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根据情况或成员部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由部分或全部成员部门参加的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
第七条 联席会议议题由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成员部门意见汇总后提出,报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确定。
第八条 成员部门在联席会议上汇报本部门半年度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和考核建议、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问题等。
第九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记录的整理。有关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发。

第四章 事项督办
第十条 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沟通、协调、联系和督办工作。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对应b_m的会议内容、讨论过程的具体情况、未经会议批准传达和公布的决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外人员泄露 ……(未完,全文共1050字,当前仅显示6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供电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