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量刑规划化改革中检察机关求刑权和法院量刑全的对接问题
(一)如何找准基准刑
(二)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质证、论证在判决书要有体现
(三)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公开化、正式化、规划化方面有缺陷
3、公诉人在庭审中发表的公诉意见提出的口头量刑建议不具规范性
二、检察机关求刑权和法院量刑权对接问题原因、特点分析
(一)找准基准刑问题
1、首先,有基准刑规定的案件对接情况
2、无基准刑规定的案件对接情况
(二)法院未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质证和判决论证体现的原因分析
1、实践中如何操作,缺乏详细的程序性规定,无法操作,仅能摸索
3、个别法官缺乏对量刑规划化改革的主观能动性
(三)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公开化、正式化、规范化方面有缺陷的问题分析
三、完善量刑规划化改革的建议
(二)量刑建议书进行质证和判决论证、采纳与否的体现,均应明文规定
(三)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公开化、正式化、规范化方面的建议
1、量刑建议书应全部采取书面形式并及时送达
2、建议最高检对起诉书的撰写进行改革
……
基层院量刑规划化改革中检察机关求刑权与法院量刑权的对接问题分析
【内容摘要】量刑规划化改革进行以来,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求刑权和法院量刑权的对接存在诸多问题,结合基层院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期间内的量刑建议工作情况分析,发现存在如何找准基准刑、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质证和判决论证、体现、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公开化、正式化、规划化方面有缺陷三个方面问题。笔者现就问题的形成原因、特点和改革建议作下浅析。
【关键词】量刑规划化改革 量刑建议
2010年9月份,“两高三部”先后发布了两个量刑规划化改革的规定,同月最高法发布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自此全国开启了量刑规划化改革的进程,2011年3月我省检、法两院举办了全省量刑规划化培训班,积极推动检、法两院量刑规划化改革,2011年6月省高院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结合**县从2011年4月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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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体现是法院在庭审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书面量刑建议进行质证,在判决书中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采纳与否进行论证要有体现。但司法实践中,质证和判决论证这两大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当庭举证、法院如何引导质证,如何在判决书中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分析论证,体现采纳与否情况,因无法定和相关的操作细则和程序规定,实际操作起来比较难。一年来我县法院均未开展庭审质证和判决论证工作。
(三)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公开化、正式化、规划化方面有缺陷
通过现阶段的量刑规划化改革和公诉改革,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已分别移送法院,但司法实践中却存在量刑建议书的公开化、正式化、规范化问题:
1、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移送法院后,法院也送达给了被告人,但随案移送的量刑建议书却并没用送达给被告人。
2、庭审中需要对量刑建议书进行质证,但部分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并未出具书面的量刑建议书,出具的书面量刑建议法院也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质证。
3、公诉人在庭审中发表的公诉意见提出的口头量刑建议不具规范性。
二、检察机关求刑权和法院量刑权对接问题原因、特点分析
(一)找准基准刑问题
从现阶段看,找准基准刑的问题可以分为有基准刑规定的案件和无基准刑的案件两大部分,如何开展量刑建议和判决量刑的问题,也即求刑权和量刑权对接问题之一。
1、首先,有基准刑规定的案件对接情况。以**院****年**月至***年**月期间数据为例,对于有基准刑规定的案件共向我县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份,口头量刑建议***份,法院完全采纳率为****%,基本采纳率为***%,不采纳率为**%。经审查后,有抗诉必要并依法提出抗诉的案件数为**件**人,检法两院因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和案件事实、情节的认定有分歧而无抗诉必要的案件数为1件1人。从以上数据表明,实践中,以明确的基准刑作为量刑建议和法院裁量的依据,在既定的基准刑基础上,综合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犯罪后果作出的相应的量刑建议幅度和判决,法院完全采纳率和基本采纳属于法官_裁量权的范围,若不采纳则需要认真分析是否有抗诉必要性。
如**院***年**月份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盗窃一案,本案的犯罪数额为****元,达到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法定刑起点在有期徒刑**年以上,二被告人具有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是初犯,被盗财物已返还失主,未给失主造成经济损失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综合刑法和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二被告人量刑幅度为*年至*年之间,达不到法定的“犯罪情节较轻”缓刑适用的条件,应受到的刑罚不在“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也不符合缓刑适用的对象范围,法院一审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年并适用缓刑,法院判决明显畸轻、适用法律错误。**院依法提起了抗诉,并获得了上级院的支抗。该案属于有明确基准刑、有抗诉必要性的案件,参照《**省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该案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年至**年,综合减轻、从轻情节,二被告人的量刑幅度可减至*年至*年之间量刑,但依然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检察机关应提起抗诉。
2、无基准刑规定的案件对接情况。前述仅有最高法和省高法对盗窃等十五类犯罪作出明确的基准刑规定,但对于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重要犯罪和其他犯罪均无相 ……(未完,全文共5108字,当前仅显示179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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