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卫生/医院/政府/行政/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县卫生系统规范卫生行政处罚_裁量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3/6/15 17:32:30

县卫生系统规范卫生行政处罚_裁量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处罚_裁量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促进依法行政,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沾化县各卫生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使行政处罚_裁量权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_裁量权,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意等,在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选择权。
第四条 行使行政处罚_裁量权应当遵循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督促、引导其合法经营。
第五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处罚。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㈠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㈣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㈤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
㈥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㈡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㈢配合本局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㈤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㈠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㈡违法情节严重,对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
㈢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同一当事人曾因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同一时期内,对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类似的同一类型案件,行使行政处罚_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十二条 罚款处罚_裁量原则上可在法定幅度内划分为高幅度(法定处罚最高额70%以上)、中幅度(法定处罚最高额70%以下40%以上)、低幅度(法定处罚最高额40%以下)三个层次。
一般情况下,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所作的罚款处罚应当首先选择中幅度范围或者低幅度范围实施。如果对当事人已作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则罚款处罚可在低幅度范围实施。
第十三条 办案机构及执法人员在行使_裁量权的过程中应当听取当事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报送法制工作人员审查和负责人审批时,应当对提交行使_裁量权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分别在相应文书的“案情摘要”和“处理建议”中作出必要说明和建议。
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合议和法制工作人员审查时,应当对提交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程序以及处理建议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保证行政处罚_裁量权的统一和正确行使。
对行使_裁量权缺少必要证据证明或者在行政决定中未说明理由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说明。
第十五条 超出本办法规定,降低或者提高处罚幅度的,应当在案件审批材料中说明理由,报请本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决定。
第十六条 县卫生局业务股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并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办案部门必须及时提出移送意见,报本局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行政处罚不当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㈠因_裁量权行使不当,行政处罚 ……(未完,全文共2443字,当前仅显示15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卫生系统规范卫生行政处罚_裁量实施办法》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