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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机关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3/7/20 22:10:28

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自查报告

县安监局机关党组

根据潼南委〔2012〕77号和潼南委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自纠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
我局组织全体在职员工专题学习了《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渝委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潼南县安全监督管理局现有内设机构6个,级别为副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群工科、安监科、非煤矿山安全科、职业健康和工贸安全监管科、危化品监管科;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编制实有人员情况
1、编制情况:根据潼编委〔2007〕42号、潼编办〔2011〕226号文件精神,潼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有编制24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行政工勤2个,事业编制16个(参公事业编制8个)。
2、在编实有人员情况:截止2013年5月31日潼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22名;其中:行政公务员7个,行政工勤人员2个,事业人员13个(参公人员6个,管理人员6个,事业工勤1个)。
3、潼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编外临时聘用人员,无借调人员,无在编不在岗人员。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根据潼编委〔2007〕42号、潼编办〔2011〕]226号文件精神,潼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定领导职数3名,实际配备领导4名。
三、强化监督力度
一方面加大自查力度,对照《规定》各项要求,主动查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等方式,从根本上预防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与监察室及时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查处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未发现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擅自增设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吃空饷人员、不按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 ……(未完,全文共1322字,当前仅显示8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安监局机关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