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网络宣传舆论“新阵地”
在2013全省法院宣传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在信息化时代和网络大众化背景下,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的全球性信息传播媒体,已成为深刻影响社会舆论和人们思想意识的新型媒体。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做好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
2005年4月,我院开通西乡法院门户网站,开始网络宣传工作。网站开设之初,由于宣传工作人手有限,个别干警对新闻宣传工作认识不够,不能把握正确的导向和重点,导致大事做小、新事做旧,新闻价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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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形成人人参与的“大宣传”局面。同时,为使各部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及时反映,确保信息宣传任务顺利完成,我院以局域网为平台,坚持对信息稿件报送数量及媒体采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信息宣传报道目标任务的庭室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软”、“硬”兼施,有效的激发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结合上级法院及本院的工作重点对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宣传重点。适时对各部门信息宣传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在宣传工作中做捕捉新闻线索的有心人,找准切入点,提高采用率。
二、建立激励机制,从“等米下锅”到“送米下锅”。
为充分调动干警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我们将信息宣传工作奖惩机制作为推动信息宣传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2012年初,新一届党组重新修改了《西乡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根据稿件数量、刊发媒体的级别,调整提高了奖励标准,极大的调动了干警撰写宣传稿件的积极性,营造了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氛围,从以往的“要”稿件,到现在的“送”稿件,并经专职宣传员筛选精品上报、刊发。2012年底,信息宣传奖励费用发放近5万元。据统计,2012年全院共上报、发表宣传稿件367篇,
调研37篇,制作电视专题片4部。被国家级媒体采用49篇,省级媒体53篇,市级媒体19篇。无论是稿件数量还是刊发级别均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
三、拓展宣传广度,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平台。
近年来,我院立足门户网站的宣传主阵地,不断加强沟通协调,拓宽宣传渠道,先后与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中国法院网、光明网、凤凰网、人民网,陕西法院网等媒体建立互信关系,这些媒体已成为我院重要舆论宣传阵地。2012年我院上报的题为《为审判插上科技的翅膀》、《农家小院里的阳光调解》等8篇文章被人民法院报采用刊登。《服务谱写和谐曲 丹心书就为民情》、《如果换作我,我能满意吗》等20余篇文章被西部法制报刊登,并先后被陕西党建网、光明网、汉中日报等主流媒体转载。去年,我院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报社通报表扬;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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