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人大/人大讲话/调研报告/计划规划/督查/规章制度/>>正文

昌吉市人大代表建议两级交办两级督办试行办法

发表时间:2013/8/6 9:30:15

昌吉市人大代表建议两级交办两级督办试行办法

    为推进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办理 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由提高满意率向提高解决率转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代表提出建议是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一府两院”及其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第二条 代表建议办理采取年初交办,年中督办,年底答办的方式。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提出建议的代表或辖区全体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和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交办对接会,使承办部门准确把握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办理方案。

    5、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应在3个月内办结答复代表,时间段强的重要建议,应立即研究办理;涉及面广,不能在3个月内办理答复的,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向代表说明情况后,可延长办结时间,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 代表建议实行两级督办。

    6、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代表所有建议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促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督促相关建议办理情况。每年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检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7、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督促本辖区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每2个月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报告一次;

    8、对代表提出重要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听取承办部门的专题汇报,询问情况,提出意见;

    9、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汇报承办情况,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承办工作。

    第五条 代表建议答复实行两级把关。

    10、代表建议办理后,先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把关,后交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审查把关。未经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审查同意,承办部门不能直接答复代表;

    11、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对代表建议答复审查通过后,负责联系代表,主持答复,承办部门领导当面向代表答复,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当答复联名的每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签署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意见;

    12、代表对承办工作或答复不满意的,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 ……(未完,全文共1585字,当前仅显示10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昌吉市人大代表建议两级交办两级督办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