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信访举报工作部分(10题)
二、案件检查工作部分(50题)
9、案件检查程序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答:(1)初步核实的时限
三、案件审理工作部分(67题)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四)开除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七)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二)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三)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五)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该工作人员的档案
四、案例分析
8、徐某,中共党员,某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9、姜某,中共党员,某国有公司总经理
10、王某,中共党员,某局结算中心副主任
……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相关法规知识复习题
一、信访举报工作部分(10题)
重点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范围;对受理检举、控告、申诉机关的要求等内容。
复习题:
1、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答: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_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监察机关受理控告、检举、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答:监察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
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党的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5)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4、监察机关的举报b_m制度是什么?
答:(1)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b_m,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b_m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5、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结果案件的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6、向上级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有哪些?
答:(1)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2)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3)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7、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是什么?
答:(1)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它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8、检举、控告、申诉人的义务是什么?
答:(1)对所检举、控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9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门纪检机关立案;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6)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7)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8)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8、立案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9、案件检查程序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1)初步核实的时限。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2)立案审批时限。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3)党纪案件的调查时限。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4)政纪案件的结案时限。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10、调查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1)组织调查组,选定调查组长,组织相应的办案力量,合理搭配人员,注意调查人员的回避。(2)熟悉材料。一要熟悉已有的案件材料;二要将案件中已有的线索收集起来,并进行初步分析、排队、归类,列出应予以查清的问题。同时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制定调查方案。整理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调查步骤、方法、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办案人员的组成和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等,拟定谈话提纲。(4)明确工作任务。调查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
11、案件谈话调查的步骤和要求?
答:步骤:明确拟调查内容,制定谈话提纲;根据案情选择不同的调查方法开展调查。要求:坚持原则,客观全面;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突出重点,把握时机;着眼教育,促使转变;注意分析判断,采取适当对策;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如实做好笔录;定期分析,及时报告。
12、什么是证据?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13、证据有哪些种类及含义?
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
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包括符号、图画)。
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作的陈述,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受害人的陈述: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控告和诉说。
被调查人的陈述:指被调查党员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申辩和对同案人员的检举。
视听材料:指可以重现原始声响或形象的用作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现场笔录:指调查人员对案件(非刑事an件)有关的场所进行的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鉴定结论:揩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指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笔录。
14、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取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4)必要时可以对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5)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6)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7)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8)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15、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采取那些措施?
答:(1)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2)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4)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5)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6)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
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16、对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可以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对可作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原始材料应采取
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为其b_m。
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此规定。收集证人证言,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证人作证后,应为其b_m。
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应认真鉴别证据,严防伪证、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谈话时,应制作《谈话笔录》。
对与案件(非刑事an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制作现场笔录,调查人员应在现场笔录上签名。
17、案件实施调查的要求是什么?
答:(1)坚持原则,客观全面;(2)严肃认真,深入细致;(3)突出重点,把握时机;(4)着眼教育,促使转变;(5)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6)定期分析,及时报告。
18、在办理案件中,制作谈话笔录在内容上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1)谈话笔录的结构要件要完整;(2)记录的谈话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清楚;(3)要客观记录被调查人对自己问题的认识态度;(4)谈话笔录应一人一录,必要时一事一录;(5)谈话笔录应经被谈话人认可;(6)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的基本要求;(7)不仅要记录对被调查人不利的陈述,还要记录对被调查人有利的陈述和辩解。
19、查处案件中,对涉嫌违纪党员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方式及要求是什么?
答:组织处理的方式有:(1)停职,即暂时停止履行职务、检查反省问题;(2)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3)免职,即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以上组织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在案件检查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合担任现任职务或者妨碍案件调查的,可予以停职;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期难以完全查清的党员干部,根据情况可先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不宜在现岗位工作的,可以先调整;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予免职。
给予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并不得评优评先、给予奖励。
20、在立案调查期间,对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哪些要求?
答: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21、对被立案调查期间的公务人员有哪些规定?
答: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2、对停职检查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23、“两规”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答:使用“两规”措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掌握涉嫌违纪党员的部分违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采取其他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逃跑、自杀,或者隐匿、伪造、销毁证据,或者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24、认定违纪事实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认定违纪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证言证词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
在没有直接证据情况下,运用间接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时,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所取得的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并且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才能认定。如果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或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矛盾的,不能认定。
25、调查组形成的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简历、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及责任。
2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十类违纪行为包括哪些?
答: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_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27、案件检查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28、立案案件移送审理的材料有哪些?
答: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立案依据;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全部证据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将违纪事实材 ……(未完,全文共30909字,当前仅显示55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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