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课件: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研究(下)
林喆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
四、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对策
现在讲第四个问题,建立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对策。我和许多人的观点不一样,很多人都认为要急于建立《财产申报法》,我不同意,我认为在我们目前还没有一部《反腐败法》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件事情推迟到以后,在未来的《反腐败法》中专门留一章谈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因为在目前我们还没有一部反腐败法出台的情况下,我们在过渡阶段,我们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利用我国一部1995年《党政干部收入申报规定》的资源增加几个环节,然后完善我国现有的收入申报规定,而且能够做到和国外的收入申报比美的完善制度。增加哪些环节呢?
第一,我们增加审核环节。在一年一度的收入申报中,我们增加几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审核环节,对官员年年申报的表格进行审核,谁来审核?以下几方面:第一纪检部门;第二,单位财务部门;第三,附近的
银行;第四,党内外群众代表,组成一个审核组,一年一度的申报,一年一度的审核。
原来我在我审核当中最解决不了的一个问题前段时间被解决了,今年的“两会”期间,政协委员陈利浩,他当时提出了,他是搞软件公司的,他的软件设计在技术上已经过关了,可以建立官员名单制度,对一部分腐败高发领域的官员实行名单制度,这些名单交给企业或证券公司等一些国有企业的大公司,就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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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都知道,双开是比判刑还严重的一种惩治,加上一个追究环节。
再加上一个环节,我称作为登记环节。我们需要给党政干部、官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设立一个
诚信档案,对一年一度的财产申报的表现状况认真地进行登记,记录在案,以供任免干部时参考所用,这样的登记环节是很管用,看他的诚信度有多少。一个对组织、对人民都不诚信的人,他可能对谁诚信呢?
这样审核、公示、追究、登记环节建立了以后,我们就能把我们党政干部的收入申报的规定变成一个和国外,把它完善成一个与国外财产申报一样有作用,能发现问题的制度。9:10
关于收入申报就涉及到了灰色收入问题。现在我们有白色收入、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白色收入是指通过正常的渠道纳了税的收入,如工资等,灰色收入是指那些没有纳税的收入,黑色收入则是指那些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腐败的方式所获得的这样的一些收入,像人口买卖、赌博、买卖鸦片、贩毒卖毒、行贿受贿、洗钱等,这些都叫黑色收入。灰色收入是指没有纳税的收入,它和黑色收入还不同。
五、我国的反腐败法规
去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刚才说到的,我们不要急于马上地制定收入申报,我们完全可以放在未来即将出台的《反腐败法》中专门用一章加以规定,我们可以利用我们现有的制度资源增加几个关键环节,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收入申报规定。去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们这么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老党,但为什么我们连一部《反腐败法》都没有?90年代的时候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张仲礼教授,我原来的单位,我们的老院长他是学英国文官制度回国的,他是全国人大代表,他首次在“两会”期间递交了一份提案——“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建议”,当年被称为“一号提案”,从那个时候,1990年到现在已经30年过去了,但这个提案,我们到现在连立法规范都没上,我们去年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们关于制定反腐败法的建议,为什么不能够制定一部《反腐败法》?现在连东南亚的各个国家都已经有一部,像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有两部《反腐败法》,为什么我国连一部也出台不了?我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就一直捧着脑袋这么想,我喜欢捧着脑袋想问题。
有一天晚上一道灵光跃过,我突然觉得我明白了,那是因为《反腐败法》一旦出台,我们找不到执法主体。一旦《反腐败法》出台我们找不到执法主体。中国的反腐败与_社会(_、海外)有本质的不同,我们的反腐败是党内自清行为,党管干部是我们的一项重要的组织路线,干部犯了错误首先由党来管,首先第一部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待问题,这是双规。许多人,包括老百姓不了解我们的双轨,老质疑其合法性,这恰恰是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由党来管,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在交待问题中发现腐败犯罪行为就移送司法机关,由两院进行惩治,多年来我们一直按照这一个程序进行,而且效果很好。但是,一旦《反腐败法》出来,它是一个法规、法典,执法主体是谁?当然是两院,它就很有可能架空中纪委的权力,这样的话,按照反腐败的特点,由党来管,所以位置最高的中纪委,它既是领导者,又是监督者,其位最高,但在中纪委下边,在国务院层面上有两个机构,一个是预防腐败局,一个是监察部,监察部的部长和预防腐败局的局长都是同一个人——马馼,他在中纪委是副书记,所以我们的上下关系看得很清楚。监察部这些年来主要是反不正之风,这个跟中纪委是有一个分工的,中纪委主要是针对局级和以上的,包括省部干部的贪腐行为,然后在两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边又有一个反贪局,反贪局主要负责科处级干部贪腐行为,一旦《反腐败法》出来,管个案的是两院,没有中纪委什么事,这就很有可能架空中纪委的权力。我认为这就是,我们找不到执法主体,所以我们的《反腐败法》迟迟不能够出台。
怎么办?我又抱着头想了,后来有一天也是想明白了,在《反腐败法》没有出台的今天,我们可以出台两部规范性文件。
第一部,《国家公职人员行为道德典》,这是受一些_发达国家的启示,像美国既有一部《上议院议员或众议院议员行为道德规定》,又有一部《反腐败法》,这样就把干部的行为纳入到法制和道德双重轨道中,我们可以把这些年来中共中央所颁布的七部重要的党规,把它汇编成册,提升到国家的道德层面,汇集成册,成为一个《公职人员行为道德典》,哪七部党规呢?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部,《党内监督条例》;第三部,《党政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第四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第五部,《廉政准则》;第六部,《中纪委巡视条例》;第七部,《关于小金库适用刑法的规定》。把七部党规,我去年花了半年的时间专门研究这七部党规,我觉得制定得非常好,很详细,而且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把这七部党规提升到国家道德层面,成为一个《道德典》,其执行者当然是中纪委。
另外我们还需要制定一部、出台一部《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犯罪惩治条例》,把这些年来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的司法解释把它汇集成册成为一个惩治条例,这是法规,这是由两院来执 ……(未完,全文共7472字,当前仅显示26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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