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维护安全稳定基础不牢,源头治理有待加强
(二)社会管理创新发力不足,平安建设有待深化
(三)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有待增强
(四)执法监督机制创新不多,司法公正有待破题
(五)政法队伍管理力度不大,自身问题有待整治
二、原因分析
(一)党性修养淡薄
(二)群众观念淡薄
(三)进取意识淡薄
(四)法治理念淡薄
三、下一步整改方向
1、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3、要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4、要着力建立“四风”问题整治机制
……
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
为开好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大家对照会议要求进行了认真准备,并向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征求了意见,分管领导同分管科室、联系单位的同志开展了谈心活动,对照中央关于“四风”建设的要求,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本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现将班子自我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维护安全稳定基础不牢,源头治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规范。基层调解组织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阀门”,在维护_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规范化建设滞后,无人调解或调解滞后的情况经常发生,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未能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经费没有纳入
财政预算,调解员的补助、培训学习费用、文书制作费用等没有保障,影响到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办公场所简陋,有的村级调解组织只挂了牌子,办公房等必要办公设施没有,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村级人民调解员尽管个人威望较高、群众工作能力强,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对法律了解较少,不能适应《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法定程序、文书制作标准的严格要求。二是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执行不到位。我市目前处置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工作预案体系比较健全,每项预案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3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导致受害群众心生怨气。主城区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不够优化,道路通行能力不前,上下班时段产生拥堵,特别是摩托车乱超乱抢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群众意见很大。二是重点人群管理水平不高。实行流动人口“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执行的力度不大,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积极性不高且办理人数不多,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基本没有,用人单位没有查验《居住证》就聘请外来人员的情况屡见不鲜,治安危险分子难以排查控制到位。治安特殊人群的收治能力有限,戒毒场所建设滞后造成床位不足,特殊人群收治中心建设在全市还未完全铺开,吸毒人员、重症不法分子仍是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的最大乱源。社区矫正对象_不到位,乡镇司法所“一人所”、“二人所”大量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仅仅停留在台帐资料上,致使矫正效果不明显。三是综治基层基础薄弱。近年来通过狠抓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解决了一批深层次的问题,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仍有许多薄弱环节。主城区、县城“天网”工程覆盖面窄,仍以街面为主,特别是单位、小区电子监控系统由于技术差异无法并入天网系统,治安监控“盲区”、“死角”多。群防群治网络尚未健全,由于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互动性低,群众志愿、义务巡逻没有发动组织起来,与公安民警、“警灯闪烁”专巡形成的警民联防联巡优势没有发挥出来。一些单位、小区因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差,可防性案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农村地区派出所设置不合理、警li配置少,见警率低,治安防范相对薄弱。
(三)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有待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经济发展理念不牢固。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不善于将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仍然存在重业务、轻服务的思想,错误认为经济发展是政府部门的事,政法部门就是履行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责,只要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部分政法干警服务意识不够强,在执法、服务、管理中为个人谋求私利,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违法插手经济案件(纠纷)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仍然存在。二是服务企业发展措施不多。自《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后,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了服务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但措施不多。涉及企业经济犯罪的监控、预警、防范、信息发布等制度尚未建立,针对生产经营存在的法律风险、法律隐患,以法律优势服务企业发展的方法不多,没有帮助企业健全经济犯罪预防机制,没有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在企业改制破产纠纷、农村土地纠纷和合同契约纠纷等案件中,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不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不善于采取调解、和解方式,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不明显。全面监督、正确引导和积极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力度不够,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不大。三是优化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不理想。全市政法部门开展重点工程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扭转了环境不优的问题,但整治不深入,工作成效不理想。针对重点工程建设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参运、恶意索要、高价供料等不法行为,由于依法打击不力,仍然存在,损害了重点工程投资业主、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征地拆迁引发的阻工闹事等问题,由于与其他部门配合不密切,对群众法制宣传、政策解说等工作不到位,仍时有发生,影响到工程建设进度。
(四)执法监督机制创新不多,司法公正有待破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对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与实施执法监督关系把握不足,导致在工作中缩手缩脚,生怕越权越位,不敢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执法监督工作缺少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如何启动执法监督,执法监督的督查、督办、催办和反馈等形式的操作程序等没有深入的研究,没有出台一些规范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和制度,基层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起来不够有力。存在“民不告、官不管”的思想,只注重在被动性较强的案件上的协调,而主动性较强的指导工作和督办案件工作的开展相对较弱,执法监督的范围及深度不够,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二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没有达到最佳效果。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为达到息诉罢访目的和消除社会影响,工作中心发生了偏移,将更多精力花对信访当事人的_上,却忽略对信访问题的依法妥善解决。执法办案中,刑事an件被害当事人救助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解说、政策解释不深入,使得一些当事人不服从裁(判)决结论,甚至还认为政法机关袒护犯罪嫌疑人、被告,或是“官官相护”。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配合不够,往往是单兵作战,导致党内执法监督不能形成合力,无法发挥优势互补,以致党内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难以产生最佳效果。三是案件质量问题时有发生。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随着政法干警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案件办理实体法律方面的问题相对较少,但一些政法部门、政法干警把多办案、快办案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对如何注重细节办好 ……(未完,全文共7509字,当前仅显示26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政法委领导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