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
(一)权力行使依据
(二)办理依据
四、预算分配范围
五、预算分配程序
(一)基础数据收集阶段
2、向财政申报基础数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阶段
(三)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阶段
(四)立卷保存阶段
六、监督检查
(一)实行预算公开制度
(二)实行财务人员全方位接受监督制度
(三)定期不定期接受市级审计、财政、物价部门检查监督
七、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二)责任主体认定
(三)追责形式
八、廉政风险点
九、防范措施
(一)严格执行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
一、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
(一)权力行使依据
(二)办理依据
四、会计监督范围
五、会计监督程序
(一)基础工作阶段
(二)会计监督阶段
(三)立卷保存阶段
六、监督检查
(一)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二)实行财务人员全方位接受监督制度
(三)定期不定期接受市级审计、财政部门检查监督
七、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二)责任主体认定
(三)追责形式
八、廉政风险点
九、防范措施
(一)严格执行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
一、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
(一)权力行使依据
(二)办理依据
四、专……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权力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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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预算分配制度
一、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二、责任人
警务保障室主任、财务会计。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
(一)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4、《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二)办理依据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1998]9号)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996]8号)
3、《**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临公通[2011]62号)
四、预算分配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经费。
五、预算分配程序
(一)基础数据收集阶段
1、对局属单位下发通知。县财政局关于编制预算的通知下发后,及时编报全局年度经费预算,申报专项经费和非税收入计划。
2、向财政申报基础数据。及时更新部门预算的基础信息数据库、车辆信息数据库、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等预算相关信息,连同相关依据资料,呈领导审批后报县财政局。
(二)部门预算编制阶段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预算控制数,分轻重缓急编报局机关及部门预算草案,呈领导审批后报县财政局批复。
(三)财务收支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1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6、《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二)办理依据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2、《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发[1994]255号)
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998]9号)
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1996]8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湘财建[2002]39号)
6、《关于印发财政部、公安部<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行字[1997]68号)
7、《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01]41号)
8、《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01]47号)
9、《**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临公通[2011]62号)
四、会计监督范围
局机关及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等资金。
五、会计监督程序
(一)基础工作阶段
1、明确分工,职责分明。根据岗位设置,明确财务人员分工和应尽职责。
2、制度约束,堵塞漏洞。根据财经纪律及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或完善切合厅机关实际的相关财务制度。
(二)会计监督阶段
1、事前监督,即对将要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1)审核申请追加经费的报告。用款单位申请追加经费的报告(列明原因、项目、数额及有关说明)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向警务保障室提出申请。警务保障室收到申请报告后,要求财务人员提出意见,然后按经费审批权限呈报领导审签。
(2)审核相关经费开支的预算。召开会议、临时因公出国、部门预算中没有明确的维修项目等按照规定需事先报局机关财务审核的经济活动,应由相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经费开支的申请,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
(3)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和参与招标。财务人员对相关单位的采购申请提出是否同意实施采购的意见,同意采购明确经费来源,并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标工作。
2、事中监督,即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1)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签批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支出标准、金额、资金渠道是否准确。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进行更正、补充。
(3)对仿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坚决抵制违法违纪支出,并及时报告。
3、事后监督
(1)分析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用途和标准使用,出具分析报告。
(2)对财务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
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并向分管财务局领导、局党委报告。
(三)立卷保存阶段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将有关资料立档管理。
六、监督检查
(一)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局属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二)实行财务人员全方位接受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局属各单位以及广大民警的监督。
(三)定期不定期接受市级审计、财政部门检查监督。
七、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违反财经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2、接受局属各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收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3、其他过错情形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召集人为责任人。
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三)追责形式
1、违反财经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节较轻的,由局纪委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接受局属各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收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处理。
八、廉政风险点
在会计监督实施阶段,因为某种利益,对各单位的费用支出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审核把关。
九、防范措施
(一)严格执行财务人员
职业道德规范。
(二)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纪律。
附件:**县公安局会计监督工作流程及廉政风险识别图
附件:
**县公安局会计监督工作流程及廉政风险识别图
**县公安局专项资金分配制度
一、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二、责任人
警务保障室主任、财务会计、出纳。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
(一)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_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
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9]32号)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二)办理依据
1、《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2、《关于加强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0]22号)
3、《湖南省政法经费分类保 ……(未完,全文共17427字,当前仅显示31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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