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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1/26 16:38:27
目录/提纲:……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三)县区污染物浓度年度控制指标
(一)工业污染治理
(二)扬尘污染防治
(三)实施综合污染减排
(四)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二)法律法规保障
(三)政策资金保障
(四)工作机制保障
(五)监管能力保障
(六)预警应急保障
(七)舆论宣传保障
……
**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改善**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常年管治结合、污染物分类分区域考核的原则,夏秋季以工程治理和面源_并重,冬春季以各类污染源分类_为主;工程治理以五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业及燃气热水锅炉余热回收利用、工业企业搬迁、居民生活燃煤污染治理、老旧车辆淘汰等为重点,_措施以完善网格化监管、扬尘污染防控、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业企业“四限”、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等为重点。落实县区政府环境质量辖区负责制,将污染物控制指标下达到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未完成年度控制指标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通过协同科学治污,转观念、改行为,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推动治污由自信向自觉转变,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年度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 2014年市区优良天数确保达到300天以上;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并力争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1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5%以上,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3%以上,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下降2%以上,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摸底和防治工作。
   (三)县区污染物浓度年度控制指标
   1.近郊四区各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0.128mg/m3之内,其中城关区铁路设计院和生物制品所两个国控监测点位在2013年0.146 mg/m3和0.150 mg/m3基础上分别下降13%和15%以上,七里河区职工医院国控监测点位在2013年0.162 mg/m3基础上下降21%以上,西固区兰炼宾馆国控监测点位和安宁区区委家属院市控监测点位在2013年0.155mg/m3基础上下降1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四区政府的主要指标,其完成比例作为四区年度考核分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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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砖瓦行业百日大治理,1月31日前完成治理项目环评编制工作,3月31日前完成治理。届时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不得复工,完成治理的4月30日前进行试生产,并于5月31日前完成验收监测。凡未达到砖瓦行业环保新标的砖瓦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全市砖瓦生产企业
   完成时限:2014年3月31日
   5.启动实施**石化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设备改造;严格控制储存、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
   对全市尤其是西固区的小化工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兰炼宾馆国控监测点位污染物浓度指标。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西固区政府、永登县政府,全市化工生产企业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1日
    6.实施重点企业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对城区五大重点企业堆煤场、卸料口、卸灰口、工业渣场以及厂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进行逐点排摸并限期治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建立密闭料仓及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进行覆盖或建设干雾抑尘等自动喷淋装置、料堆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对长期堆放的固体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加强水泥厂和粉磨站颗粒物排放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泥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所有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装、卸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起尘。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榆中县政府,国电**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中石油**石化分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
   (二)扬尘污染防治。2014年,市区将形成三条主要的施工带,一是市区北面北环路及碧桂园、太平洋和三条岭削山造地工程;二是市区中心轨道交通及近500个施工工地;三是市区南面南山路、宝兰客专和兰新二线工程。因此必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善网格化_机制,面源污染常抓不懈,遏制人为扬尘污染,4月份之前力抢优良天数,为全年300天优良打基础。
    7.组织实施《**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 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等5个100%抑尘法。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四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月31日
   8.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等各类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要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同时,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制定和实施施工工程扬尘防治保证金制度,按照所在区域是否敏感、施工量、投资额度等因素,制定扬尘防治保证金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强制性要求施工单位开工之前缴纳保证金。
   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和GPS定位管制,所有施工工地安装洗车平台和在线视频监控设施,与数字城管平台连接,全程监控渣土运输车辆运行时间和线路以及施工的全过程,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遗撒。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四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3月31日
   9.按照防尘能力与施工量相匹配的原则,制定削山造地工程扬尘污染防治预案,严格禁止扬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面积开挖土方。要督促城关区三条岭、太平洋、碧桂园以及安宁区、皋兰县辖区内的削山造地工程在开工之前落实抑尘防尘措施。开工之前必须经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凡未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安宁区政府、皋兰县政府
   实施期限:2014年4月1日—2014年9月30日
   10.北环路、南山路、轨道交通等重大施工工程项目实行专人包抓,现场全过程监管,督促全方位、全天候落实抑尘措施。2014年2月15日之后经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验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后方可复工。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市城投公司、市国投公司、市轨道办,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县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1.宝兰客专、兰新二线、中川铁路、西客站等铁路建设项目要坚决遏制无序施工现象,要督促敷设上水设施,土方作业面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或不间断洒水抑尘;物料堆放场地和土方堆放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等密闭措施,防止风蚀起尘;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杜绝带泥上路。
   牵头单位:市铁建办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安宁区政府、皋兰县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2.拆迁工地必须以签订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在实施拆迁作业是必须同步实施高空喷雾抑尘,抑制二次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3.沙尘天气结束之后第二日,市区开展“全民洗城”活动,全面彻底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设施,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动员街道、社区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适时开启喷灌设备冲洗两山植被尘土。“全民洗城”活动逐渐常态化,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两山绿化指挥部
    实施时段:全年
   14.结合实际,在城区主要入口设置洗车装置,对进入城区的机动车强制性实施车轮和车体清洗,杜绝带泥进城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实施时段:全年
    15.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对主次干道实行保洁,吸尘车辆做到换人不换车,全时段全方位吸尘作业。同时,统一作业标准,推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环卫一体化管理,全方位、全天候做到路面保洁。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0℃以下低温天气时道路洒水推广使用道路抑尘剂。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6.冬防期间停止土方作业,对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创新防尘抑尘方法,遏制防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7.市区裸露地面、绿化带边缘、行道树树坑采取固化措施。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8.对全市所有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进行规范管理,禁止干法打磨、切割等作业,一律采取湿法作业。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19.严防严控南绕城、北绕城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对刘沙公路、盐什公路等市区及城乡结合部未硬化道路,土路等便道采取硬化或铺设砂石等措施,抑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1日
   20.市区破损路面要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修复;道路开挖应分段错时封闭施工,前一次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严格执行新建道路限期内禁挖规定,提高路面开挖的政策管制与成本。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1日
   21.按照环卫作业时间和标准要求,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及周边自扫区域,禁止使用大扫帚清扫,并对区域内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杂物及时进行清理。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22.24小时不间断执法检查,重点治理渣土运输车辆和商砼车辆带泥上路及道路遗撒现象。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实施时段:全年
   23.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采取挂牌、处罚、曝光、列入**城市建设单位“黑名单”等强硬措施,迫使施工单位形成“施工即防尘”的自觉行为。
   牵头单位 ……(未完,全文共27566字,当前仅显示49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