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近年来我县水土保持矿产执法情况
1、加大宣传,增强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一是面向社会宣传
二是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
2、依法行政,确保矿产资源有序开采
3、加强管理,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随时了解各矿产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1、执法环境不优,执法监督保障不够
2、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3、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强化领导
2、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3、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及治理力度
……
水土保持矿产执法情况汇报
主任、副主任及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安排,现将我县近年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境内矿产执法情况
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水土保持矿产执法情况
我县矿业资源丰富,境内矿产企业林立,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全县土地总面积2714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16.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2.7%。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狠抓水土保持矿产执法工作,1956年湖南省率先在我县设立水土保持试验站,2010年又入选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在矿产执法、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加强宣传、依法行政,加快治理,取得较好的成绩。2000年至2010年,我局共编制水土保持方案96个,查处水土流失案件150起,争取国债水土保持项目7个,共投入项目资金1016万元,其中国家
财政投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保〔2004〕65号和水利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保〔1999〕398号文件之规定,结合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矿产开发企业的普查工作,并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普查的基础上,根据情况分类指导、分别对待,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对每一个矿产开发项目都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对每一个矿产开发项目每年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每次检查都填写监督检查登记表,对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采石、采矿等国土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对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资源开发项目进行定期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通过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强力介入,促使采矿企业主动上门办理水土保持有关手续和缴纳水土保持规费,水保执法地位得到显著提升。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余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起。
3、加强管理,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为了提高矿产企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报率,我们坚持“执法就是宣传,管理就是服务”的行政执法的宗旨。一是向各矿产企业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资料,使其了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从主观上多几份理解,从客观上多给些讲解,让企业从水土保持执法管理的相对方变成与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合作搞好开发建设水土保持的积极合作方,赢得企业的精诚合作。二是配合县法制办、县政务公开中心及时公开水土保持政务,办事程序上墙,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告知义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随时了解各矿产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一批批新建开发项目陆续落户我县,我们在看到县域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同时也看到一些矿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造成的局部地区生态恶化和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显著增多,其中以瓷泥矿开发、煤矿开采和矿石开采最为突出。如瓷泥矿我县资源丰富,新开、黄沙、长湖、公田、月田、张谷英等乡镇都有,陶瓷企业入园后,一些企业和私人老板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乱采滥挖,乱弃渣土,有的大半座山都被挖空,一遇雨天,这些未设置任何水保措施的弃土弃渣就会随雨水流入附近的山塘、水田,导致地表植被遭到毁灭性破坏。特别是长湖新桥村的瓷泥矿,由于开采之处靠近村庄,弃土弃渣随意堆放,一旦形成泥石流,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又如新开的煤矿开采,开采者如今已挖空一个直径达50米的凹行大坑,附近弃土弃渣堆放高度达十几米,一旦陡降暴雨,极易形成地质灾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再如采石场开采,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也相当严重,“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规定无法得到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急剧破坏,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1、执法环境不优,执法监督保障不够。目前,有关项目审批职能部门没有依法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纳入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之一;项目建设中《水土保持法》明文规定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大都得不到落实。
2、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企业为了谋取眼前的局部利益,“只开发,不治理;先开发,后治 ……(未完,全文共3693字,当前仅显示18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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