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干部/组织讲话/党会报告/学习体会/学习材料/税务/改革/改革开放/>>正文

干部学习讲稿:“十二五”时期的中国税制改革(下)

发表时间:2014/4/7 17:51:55
目录/提纲:……
三、“十二五”及未来税制改革的基本取向
四、“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的重点项目
(一)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联动改革
(二)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
(三)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四)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五)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
五、“十二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
……
干部学习讲稿:“十二五”时期的中国税制改革(下)
  张斌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
三、“十二五”及未来税制改革的基本取向
  “十二五”时期我们实际上在这个改革的基本的取向,实际上就相当于要调整我们的结构。这个结构的调整归纳为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我们一会做具体的解释。这四个方面我们可以讲第一个方面叫进一步完善间接税制,启动并逐步推进直接税改革。
  第二个,在“十一五”时期我们没有有效推进的两个税种,一个是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这种模式的推出,第二个就是开征物业税,就是加大对存量财富的条件力度,而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又恰恰是直接税,所以我们叫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和开征物业税并结束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为突破口,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直接税体系,这是我们讲的直接税改革的要求。
  另外,我们说随着直接税比重的提高,直接税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直接税并相应减少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就是调整你税制结构,而这种税制调整最终的目的实际上是建立起一个税收、中国的税制在“十二五”时期不仅要继续发挥为政府筹集收入这样的基本功能,同时在收筹集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税制的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达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这样一系列的功能。税制要除了筹集收入之外,在“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和更多的发挥税制的功能。我们要打造一个功能齐全的税收体系,而不仅仅是筹集收入。这个我们可以视为“十二五”时期以及未来中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可以归纳为什么呢?可以归纳为税制结构的调整。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0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等,当然包括成品油、乘用车、摩托车、轮胎等等,烟花爆竹、化妆品等等。我们说在选择这些税收、这些商品再额外地再课征运到税收,就在增值税的基础之上选择需要调控的一部分商品,我们再课征消费税。国内消费是选择部分商品课征的,我们把它叫做特殊的流转税,因为只选择一部分商品。
  除了这个之外,大家都知道营业税。营业税是对服务业,对第三产业、服务业征收的一个税收。
  另外就是进口的商品要在进口环节征收一笔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因为我们本国生产的东西在国内生产和流通需要交增值税。进口到中国,为了实现税赋的公平,在进口环节也要向国内货物一样加增一道增值税。该征增值税的商品在进口过程中也要征消费税。那么这样的话,国内生产的和进口商品是同样一个税,国内税法。那么他的税负是公平的,所以我们叫进口货物的增值和消费税,简称“进口两税”。除了这个之外我们进口环节我们还有关税。那么从税收来讲,除了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对服务业征收的营业税这几项之外,还有一个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缴纳额为税基的城市建设维护税,这实际上是一个附加税,它仍然是流转税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看到2009年,上述这几项税收,对商品和服务课征税收整个是43000亿,占税收比重65.16%。那么这个65.16%刚才提到了是因为我们出口货物要退税,那么在税收收入中我们出口退税直接是冲减收入的。那么为了更好地反映流转税的税负呢?我们把税收的净收入加上出口退税作为分母来计算得到这个65.16%,也说65%的收入来自于上面商品服务课征的税收。刚才提到了,我们企业所得税的比重,就是所得税是17.48%,但是我们个人所得税的比重我们如果以税收的净收入加上出口退税为分母的话09年的时候是5.98%,不足6%,那么也说总体上来看,我们个人所得税的比重比较低,而我们主要的收入来自于流转税。那么这样一个税制结构,也是说我们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来看,高收入者在获取收入的时候,或者说居民个人作为总体来看的话,那么他在获取收入的时候,拿到钱的时候这样的税收不足09年的时候不足4千个亿,但是老百姓拿到钱的消费的时候征的费用四万三千亿,这是一个比较粗略的比喻,获取收入的时候,交上来的个人所得税不到4千个亿,但是消费的时候交了四万三千亿的税,也就是说是我们大量的税负是放在消费环节的。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一个每个月收入1千块钱的人收入低,他消费的比重比较高,可能每个月花800块钱,800块钱占1千块钱的比重是80%,如果我们的税负都是商品税,购买商品的时候,享受服务的时候交的税,那么就是说我们是对于800块钱消费来征税的。如果我们假设说比例税率是10%的话,那我们收入1千的人花800块钱,那么800块钱作为税基,税率是10%,那么交的税是多少呢?是80块钱,80块钱占一千块钱的比重是多少呢?8%,也就是说收入一千的人税负是8%,如果我们仅对消费课征的话。
  如果月收入一万的人,他的消费可能是一个月花5千块钱,尽管消费的总额比较大,但是5千占1万的比重只有50%,这5千块钱的消费我们对消费征税的话我们不是对一万征税,我们是对消费5千的部分征税,如果税率还是10%的话,那么5千的10%是500,那么500它的比重是多少呢?500除以10000,那么月收入1万的人所承担的税负是5%。
  如果说一个人一个月收10万块钱,他花掉2万10%的比例消费税的话那2千的税负,2千占10万的比重是多少呢?2%。
  所以说由于收入越高的人消费的比例相对比较低,而我们如果大量的税负是消费税为主,征收消费的话那我们从直观的税负分布上来看,收入低的人消费的比例越高。消费税如果实行比例税的话,那么他的税负是比较重。那么随着收入的提高,消费占比重越来越低,而我们对消费可以重税,或者说大量的税负放在消费上而不放在收入环节就会导致什么呢?就导致收入越高的人他实际的税收缴上来的税负占收入的比重是不断降低的。收入越高的人,税负越轻,税负负担比例越低。我们把这种状况叫做整个税制的累退,收入越高税负越轻,那么我们说,由于边际税率递减,我们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实际上是不利于收入分配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我们对消费课以重税,同样也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
  所以,“十二五”时期扩大内需和调节收入分配作为一样重要的我们讲的事关全局任务的时候,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或者以间接税为主体这样一个税制结构,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也不利于扩大内需。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前面强调我们要相应地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尤其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比重,相应地来讲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这个是未来一个中国税制结构调整的大的方向。
  那么我们可以看,这个图是09年的税制结构,这个是10年的,去年的税制结构,我们可以看,实际上我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我们可以可以看它的基本架构是不变的。个人所得税比重6.01,那么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我们说这些年以来,尽管我们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在逐步地下降,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个趋势,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有显著地提高。
  我们看中国这样一个税制结构我们与国际相比较,我们看能得到一个什么样的启示呢?我们看这是09年,因为与国际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现象 ……(未完,全文共15968字,当前仅显示28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十二五”时期的中国税制改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