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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直文明机关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4/4/27 22:30:41

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文明机关
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深化、规范文明机
关创建活动,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对《陕西省省直文明机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
2008年12月16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管理办法 通知
抄 报:省文明委(办)
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
共印200份
陕西省省直文明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条件

第六条 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局性工作规划,创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七条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党员、教育干部职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处级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参学率达到95%以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显著。重视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知识。
   第八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基层和群众方面无明显问题,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第九条 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有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进行释疑解惑和心理疏导。着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机关形成生动活泼、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良好风气。
第十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行政效能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本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
第十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60字具体规范。
第十二条 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文明守则落实,工作秩序好,作风纪律好。机关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文明办公,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窗口”单位“三优一满意”服务竞赛活动卓有成效,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评价好。
第十三条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硬件建设有明显改进。机关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楼道走廊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公厕、垃圾箱无异味;办公场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办公设施无损坏,干部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强。
第十四条 创建活动特点突出,工作力度大,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个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 文明机关的评比表彰

    第十五条 文明机关的评比分为省直文明机关和省直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单位两个层次。
    第十六条 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和要求,制定文明处(室)、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第十七条 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 ……(未完,全文共3170字,当前仅显示16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陕西省省直文明机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