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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发表时间:2014/9/1 15:49:38
目录/提纲:……
一、“大数据”的内涵、特点及价值
三是应用处理速度快,即1秒定律——即使数据量再庞大,也能做到实时处理
二、近年来“大数据”警务实践探索
三、当前“大数据”警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四、“大数据”警务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数据中心转向“云”化、虚拟化
(二)信息汇聚转向一体化、标准化
(三)平台支撑转向智能化、集成化
一是图像综合应用平台
二是移动警务平台
三是人案事关联平台
四是公安物联网平台
(四)_提取转向专业化、精细化
(五)信息安全转向等级化、立体化
一是查询权限分级功能
二是查询系统日志管理功能
……
“大数据”时代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已悄然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而且将对警务运作产生极大影响。笔者试以近年来的基层公安实践探索为基础,浅谈对“大数据”时代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一些思考。
一、“大数据”的内涵、特点及价值
“大数据”是数据、技术与应用三者的有机统一,其基于可持续海量数据的集合,集成应用各种现代高新技术,以达到获得有价值信息的目的。其主要具有“三大显著特点”:一是数据体量规模大,从TB级别跃升至PB级别,包括视频、图片、网络日志、地理位置信息等各种类型;二是技术支撑要求高,综合运用移动通讯、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搜索引擎等技术手段;三是应用处理速度快,即1秒定律——即使数据量再庞大,也能做到实时处理。“大数据”应用对警务工作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价值。
——“大数据”将更加彻底地打破部门行业间信息壁垒问题。当前各个不同部门领域都在遭遇爆发式增长的数据量,然而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息壁垒,造成“数据信息低效化”问题日益突出。“大数据”基于数据信息一体化要求,致力于通过“一个管道”将各种类型社会面信息、部门数据整合到一起,共同创造出“数据云”,从而达到信息重构关联和应用“升值”的目的,这一点折射到当前社会治安管理领域尤其具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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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结构及梯队储备,由市局_信息中心牵头,采取集中授课、随岗培训相结合方式,常态开展对各派出所、专业队专职研判民警培训工作,今年又拓展至派出所分管领导、专职警辅。率先建立“等级_官”制度,先后举办4期“_官”专业培训,86名优秀研判民警、分管领导考取“初级_官”,以点带面提升全警_研判素质。
(三)数据资源整合上,建成警务数据资源中心,常态回迁大平台及业务条线数据;制定出台《社会面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统筹设计、分类明确各部门、派出所社会面信息采集责任及项目。目前中心数据保有量174项5.3亿条,并通过归并同类型数据、扩大关联数据互通点,完成全市_数据、7.8万条侵财类笔录(占笔录总数40%)和1.6万条本地打处人员信息的清洗评估,为_主导下科学组织打防工作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战平台建设上,科学规划、序时完成县级小平台一、二期建设,在_研判作战平台下建成应用“笔录管理”、“违法犯罪线索”、“全警通”、“社会面信息上报”、“刑事技术勘查”等五大模块。同时,分类搭建契合本地、对接实战、“小而专”的_研判专题库,特别抓住入所人员这一潜在打处资源库,启用入所人员即时分析系统,实现嫌疑对象快速识别预警;完成对涉黑类笔录前期评估,为小平台三期建设打下基础。
三、当前“大数据”警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在信息化建设上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尝到一些甜头,但较之“大数据”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软硬件环境上,硬件环境不够,运算能力不强——大数据起始计量单位至少是P(1024个T),而现有硬件环境不到这一最低标准的3/4,导致对海量数据实时比对效率不高,无法建立相对高效的技战法运算模型。平台系统繁杂,数据整合度低——目前治安、刑警、人管、网监、交巡警等部门均根据各自业务需求搭建一批应用系统,但平台间缺乏关联、功能单一、整合度低。数据标准不同,整合难度大——由于数据结构类型各异,加上业务部门在采集数据时标准不同,导致平台内案件类型、作案手段、地址信息等数据表现形式多样,给数据整合应用带来较大困难。
(二)数据共享上,社会面数据方面,缺乏政府统一牵头,尚未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平台,对其他部门数据仍停留在公安自主采集层面,难度大、整合度低。公安业务数据方面,纵向数据开放度低——上级公安机关掌握数据资源尚未完全对下开放(以简单查询为主),无法综合应用;横向数据流通性差——技侦、网监、交巡警、监管等部门业务数据各自为阵、无法流通,交互应用支撑力不强;视频图像数据整合度低——现有公安视频监控、车辆智能抓拍、视频指挥等系统内图像资源尚未完全整合,社会面监控接入率不到15%,实战应用水平偏低。
(三)警li投入上,市局层面,擅长计算机应用、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等专业人员,支撑专业队、派出所工作的专职研判警li,负责_资源“二次加工”的文职人员等相对不足。专业队、派出所层面,尽管明确分管领导和研判民警,但专门从事研判工作的人员配备相对不足,_研判水平上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
四、“大数据”警务发展的若干建议
“大数据”警务是我们推进警务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和重要保障。结合我局实际,当前必须重点把握好“五个发展方向”:
(一)数据中心转向“云”化、虚拟化。加强顶层设计,升级警务数据资源中心为公安数据“云”中心,提供“云计算”服务。结合我局实际,公安“云计算”中心建设大致可分为以下步骤:一是整合分类业务应用系统,确定可移植到云计算平台的应用种类和数量,计算资源、存储空间、带宽需求(即CPU、存储、网络);二是存储虚拟化,划分大容量存储磁盘池、磁盘组,构建虚拟磁盘空间,提供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存储的硬盘存储空间;三是计算单元虚拟化,新增部分高性能服务器(刀片机、小型机),利用现有高性能服务器,组建虚拟服务器群,提供业务应用系统需要的CPU计算资源;四是现有业务虚拟化运行,硬件环境建成后,将现有确定业务从物理机迁移至虚拟化服务器群中运行,重要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仍在物理机上运行,待成熟后再迁移;五是基于虚拟化的云建设,采用“云软件”,将虚拟化存储、计算资源、网络构建成“公安云”,集服务、管理和安全于一体;六是私有云与私有云之间运行兼容性对接,将我局私有云与苏州市局云中心对接,实现互相融合和重要业务、重要数据的相互备份。
(二)信息汇聚转向一体化、标准化。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实践课题。对此,一方面,必须明确数据汇聚需求,依托专题调研,深入研究把握数据库中已整合什么、利用率多少、还需整合哪些、如何整合等基础性问题。结合我局警务数据资源中心来说,当前亟需提高的是信息的 ……(未完,全文共4983字,当前仅显示25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大数据”时代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