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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督导组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4/9/24 16:29:01
目录/提纲:……
一、主要职责
二、主要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2月上旬—3月上旬)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3月上旬—5月上旬)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5月上旬—6月下旬)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7月上旬—9月下旬)
(五)活动总结(9月份)
三、工作要求
……
麻阳苗族自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督导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湘办发〔2014〕3号)和《怀化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怀办发〔2014〕1号)以及《麻阳苗族自治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是对乡镇或县直单位督导的主要工作职责: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参加指导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出综合评价;加强对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督导到村(社区)的重点任务: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分组分批次参加所督导乡镇所辖村(社区)的动员会、组织生活会、总结会并讲话;在联村乡镇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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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县直单位二级机构或下属单位、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3月中下旬召开。
1.参加指导动员会。乡镇动员会由乡镇党委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也可由乡镇长主持);县直单位动员会由各单位党组(党委)组织,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未设党组(党委)的县直单位动员会由各单位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介绍督导组工作职责和任务,作出公开承诺,提出有关要求,公布联系方式,设置征求意见箱。
乡镇动员会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①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在职副科级干部、乡镇机关党员干部;②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③站所负责人;④乡镇纪委委员;⑤担任过正科实职和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⑥全国、省、市、县四级“两代表一委员”;其他需要列入参会范围的,由督导组同乡镇党委商定。
县直单位动员会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③担任过正科实职和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④机关全国、省、市、县四级“两代表一委员”;⑤实行垂直管理的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⑥所属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⑦单位人数较少的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其他需要列入参会范围的,由督导组同督导单位党组(党委)商定。
二级机构或下属单位、村(社区)动员会的参会范围由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确定。县委督导组可视情况分组参加教育系统下属学校的动员会,并不得少于学校总数的20%;参加卫生系统下属医院的动员会,并不得少于医院总数的50%;参加村(社区)的动员会,并不得少于村(社区)总数的三分之一。
同时,做好联点县领导参加指导乡镇或县直单位动员会的联络服务工作。
2.组织民主评议。组织参加动员会的人员对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县直单位评议对象为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从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调出任职不满1年的科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转其现任单位督导组。民主评议样表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提供,评议名单经督导组审阅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审核,动员会召开前印发给参会人员填写,召开大会时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3.开展个别谈话。动员会后,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乡镇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①党政领导班子成员;②乡镇纪委副书记;③村(社区)党委书记、村(社区)主任;④乡镇站所负责人;⑤担任过正科级实职和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列入谈话范围的,由督导组同乡镇党委商定。县直单位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①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②参加动员会的科局级及以上干部;③担任过正科实职和近5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④机关全国、省、市、县四级“两代表一委员” ;⑤所属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⑥单位人数较少的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根据需要,还可找熟悉情况的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谈话,具体人员选择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商定。
谈话口径主要为:对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了解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督导组应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和组内分工,提前发放谈话预告,通知谈话对象做好谈话准备。
4.督查学习教育效果。督导组应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员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对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大讨论和“知足感恩、爱岗敬业”心态教育活动的学习教育效果进行督查,达不到要求的责成补课。
5.了解征求意见情况。督促指导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征求并原汁原味梳理干部群众意见,将梳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报督导组。
6.梳理汇总意见建议。督导组要对所督导乡镇党委书记或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谈话要点和反映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理。要对民主评议意见、个别谈话听取到的意见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收集到的意见和乡镇党委或县直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
7.评估第一环节工作。督导组要结合第一环节“回头看”,督促所督导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对照评估标准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经乡镇党委书记或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字后,由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报督导组审核,未设党组(党委)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督导组。督导组应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测评等方式对所督导乡镇或县直单位第一环节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乡镇或县直单位自查报告和督导组评估报告经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8.汇总上报情况。第一环节结束时,督导组要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汇总 ……(未完,全文共11200字,当前仅显示26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麻阳苗族自治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督导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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