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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发表时间:2014/10/26 10:37:26
目录/提纲:……
一、扎实部署2012年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三是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加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三、坚持廉政建设与城建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环节
二是狠抓“阳光”操作环节
三是狠抓资金使用环节
四、紧扣民生,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工作
一是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是严格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
三是对保障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实物配租实行公开销售摇号选房
五是对廉租对象进行动态管理
六是加强对保障房小区的使用和管理
五、严格落实,确保拆迁工作和谐、公平、公正
一是严格拆迁管理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三是采取全程跟踪的方式,确保拆迁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二是联系住建系统实际,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调查研究少,创新的力度不够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
住建局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富民强县和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大局,深入贯彻中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和行风建设为重点,围绕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及拆迁工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变县城面貌,早日实现创“国卫”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扎实部署2012年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于次日召开了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就2012年住建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作了专门部署。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结合我县今年开展的“下基层,转作风,抓落实,解民忧”、“四严格一提升”学习教育活动,我局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促进知识更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服务大局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解决了学习意识不强,不能主动加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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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防线为重点,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防体系,全面推动警示训诫工作。6月份对一名转正党员、一名新接收党员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从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带头作用、纪律性等方面对新党员给予提醒,提醒新党员注意角色、注意言行、注意工作方法,加强纪律性,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对所有新开工程项目建立专门档案,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加大督查力度,从源头做起,杜绝违规挂靠、借用资质等违纪问题的发生,严厉查处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房,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三、坚持廉政建设与城建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2012年,我局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共16项,大部分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程序环节多,为确保各项工程既能快速实施推进,又能做到廉政高效,我们突出抓了三个环节:一是狠抓制度建设环节。创新了同步运作制度,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工程建设的运作体系,从工程的组织领导、操作实施到资金运作、审计验收,都被纳入廉政监督的范围。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同时也是廉政建设的责任人,把廉政教育监督的对象由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延伸到工程一线的建设施工人员。明确了各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廉政建设的目标和责任,规范了各人的行为。二是狠抓“阳光”操作环节。在招标环节上,一方面明确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招投标,实行阳光操作;一方面强调局系统干部职工都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营活动。三是狠抓资金使用环节。为保证工程建设资金能合理、及时、足额地使用到工程建设上,我们严把资金审批关,严格按制度规定和工程预算、进度、合同进行资金拨付。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结算工程款,同时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年度审计等工作,切实推进效能监察,强化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四、紧扣民生,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工作。 一是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为逐步解决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我县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推进,住房保障中心采取印制宣传彩页,张贴公告,报纸宣传等公布保障对象、所需材料等信息,宣传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二是严格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申请廉租房,需符合城镇非农业户口,收入低,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等条件,交验户口薄、身份证,并提供由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经城关镇核查有无宅基地,房管所核查住房情况,民政局核查收入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向其解释政策并退回申请。三是对保障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住房保障中心对经初审、入户调查、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群众举报的向申请人出具复核或不符合配租条件通知书,并设立长期举报电话,举报情况一经查实, 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追回住房。四是实物配租实行公开销售摇号选房。为充分体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公开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物配租和公开销售采用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每套住房的租住人,并由公证处现场公正。五是对廉租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享受廉租房的家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并不定时抽查,对家庭条件改善继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求其退出住房,把资金用以帮助最需要住房的困难家庭。 六是加强对保障房小区的使用和管理。定期对保障房小区进行检查,采集住户信息,对私自转租、转借、转让、调换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等住户,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
五、严格落实,确保 ……(未完,全文共3883字,当前仅显示19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住建局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