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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初探

发表时间:2015/2/22 19:34:01
目录/提纲:……
一、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的概念
(一)巨灾
(二)巨灾保险基金
(三)安全生产巨灾
4、安全生产事故损失的可能性或其期望值
3、安全生产巨灾一旦出现后可能造成的损害
(四)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
二、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的必要性
二是以政府为主的援助渠道三是以保险公司为主的商业保险补偿渠道
三、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的可行性和模式
(一)巨灾保险的政策支持为研究和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提供了条件
(二)近年来我国试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践和经验
(三)试点先行、多渠道、广筹集,因地制宜
四、构建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的原则
(一)国家扶持原则
(二)非盈利原则
(三)实行商业运作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巨灾保险的赔偿原则
……
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初探

按:目前我_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程度仍然是较高的。为了减轻事故的灾难后果和次生损失,借鉴国际上巨灾保险的作法和经验,研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对提高我_全生产巨灾风险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安全生产 巨灾保险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国j-a全生产监管总局正着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这无疑对近年来各地试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理论和实践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勿庸置疑,目前我_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程度仍然是较高的。面对时有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巨大损失的绝大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这样就导致了一些企业无力弥补损失,还会给当地财政造成了困难。为了减轻事故的灾害后果和次生损失,借鉴国际上巨灾保险的作法和经验,研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对提高我_全生产巨灾风险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结合政府有关部门及资本市场等多方主体参与融资、管理与损失分担,建立由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再保险、以至国际再保险公司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渠道的风险保险体系,用于分散安全生产巨灾风险与分担巨灾损失的一种专项基金。其作用是分散、转移安全生产巨灾造成的损失,在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它既可提供资金保险救援的进行,又可保证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经济补偿,还能减轻企业经济压力和政府财政负担。
二、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的必要性
从国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来看,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有关巨灾保险的法律制度,这些国家都将巨灾保险的发展模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在相关法律中加以明确,从而在分散巨灾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虽然于1995年颁布了《保险法》,但这还只是一部规范商业保险的法律,对应属于政策性保险的巨灾保险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在现阶段,借鉴国外先进的巨灾保险经验,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对提高我_全生产巨灾风险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是有效应对我_全生产领域巨灾风险的需要
近年来,我_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些安全生产领域里发生的巨灾与自然灾害造成的巨灾相比,种类多、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极为严重。2013年11月22日,中石化青岛输油管爆炸事故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97人遇难、1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再向前追朔,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发生了国内乃至世界气井井喷史上罕见的特大井喷事故,共有9.3万余人受灾,6.5万余人被迫疏散转移,4000多人中毒就医,243位无辜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9262.71万元;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共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6万元;2010年3月28日,山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经全力抢险115人获救,38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6亿元之多等等。
巨灾事故发生后,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绝大部分由企业承担。高危行业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往往也难以支付高昂的抢险救灾费用;即使有的企业投保了相关责任保险,在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补偿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完全弥补巨灾带来的损失。
(二)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是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抗灾救灾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目前,我_全生产灾难补偿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以事故责任企业为主的责任赔偿渠道;二是以政府为主的援助渠道;三是以保险公司为主的商业保险补偿渠道。现实中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巨灾其补偿主要以企业责任赔偿和政府救助补偿为主,商业保险补偿渠道发挥的作用具有局限性。企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损失和赔偿额度巨大,企业往往背负巨额债务,甚至面临破产危机。因此,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不仅是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障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更是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提高防灾救灾、提升灾难危机处置水平的需要。同时,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作为一种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三)研究建立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是引入保险机 ……(未完,全文共5354字,当前仅显示18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安全生产巨灾保险基金制度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