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6、讨论其他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7、研究其他需要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3、会议议题的汇报材料,具体由县政府研究室审核把关
3、研究协调需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问题
……
县政府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县政府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县政府会议包括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
第一章 县政府全体会议
第二条 会议组成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邀请或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
县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县长决定随时召开。
第三条 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2、决定和部署县政府的重要工作;
3、讨论重要文件和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讨论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5、讨论通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县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
6、讨论其他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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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讨论批准、解除、撤销对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决定;
12、讨论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议题确定
1、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每月5日前向县长、副县长征求一次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以及县长、副县长在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的报告或请示上的批示情况,草拟常务会议议题。
2、县政府办公室将草拟的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县长审阅,由县长确定常务会议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增加其它议题。
3、会议议题的
汇报材料,具体由县政府办研究室审核把关;其中,规范性文件在提请会议讨论研究前,应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前置审查,并负责汇报。
4、提请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要在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议题中需要协调的事项,由分管副县长组织有关部门先行协调,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案后,再提请常务会议研究;特别重要的议题,要在会议之前提请县长专题听取汇报。
第三章 县长办公会
第八条 会议组成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局局长和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列席。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研究、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九条 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县范围执行的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本县的贯彻意见;
2、研究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3、研究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处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请示解决的具体问题;
5、研究国有资产处置、年度预算以外较大
财政支出项目问题;
6、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7、研究其他需要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 议题确定
1、县政府办公室确定专人每两周向县长、副县长征求一次意见,需要上会由相关部门填写《议题申报单》,写清上会议题,提出列席部门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收集的意见,草拟县长办公会议议题。
2、县政府办公室将草拟的县长办公会议议题呈报县长审阅,由县长决定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
3、会议议题的汇报材料,具体由县政府研究室审核把关。
4、提请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要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议题中需要协调的事项,由分管副县长组织有关部门先行协调,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案后,再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重要议题,会前要专题向县长汇报。
第四章 县政府专题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组成
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或县长、副县长委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涉及两位以上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 主要内容
1、研究协调县政府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专门问题;
2、协调解决分管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的问题;
3、研究协调需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问题。
县政府专题会议(含现场办公会议)涉及资金、项目、机构编制安排的,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五章 会议组织
第十三条 会议准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第十四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召开时,根据会议的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或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提前2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打印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各议题材料(含附件)汇总后,提前1日呈送县长、副县长。
第十五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
第十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进退场人员的安排。
第六章 工作落实
第十七条 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及时形成初稿,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呈报相关负 ……(未完,全文共4113字,当前仅显示20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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